[实用新型]一种健身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4556.0 | 申请日: | 2007-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01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孙君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新云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21/072 | 分类号: | A63B21/072 |
代理公司: | 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玉丹 |
地址: | 650102云南省昆明市***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健身 器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用品,特别是一种健身器具。
背景技术:
哑铃和杠铃是常用的健身器具,因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健身效果显著而深受年青人的喜欢。通常的哑铃和杠铃的铃头都是用金属铸造,其材料成本较高。在资源日益减少以至枯竭的今天,寻找金属的替代品是人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发明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用复合材料替代部分金属制造的一种健身器具。
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健身器具,在中间杠两端设有铃头,其特征在于,铃头为复合铃头,具体结构为复合铃头中心为工业废渣,中间为支撑圈,外表面包覆有弹性层。
本实用新型的复合铃头与中间固定或可拆卸连接。复合铃头与中间杠的大小及形状与哑铃相同。复合铃头与中间杠的大小及形状与杠铃相同。支撑圈为金属或工程塑料制成。工业废渣为冶炼铜炉渣、硫酸烧结渣。复合铃头外表面包覆的弹性层为橡胶、橡塑、热塑性弹性体材料。
采用哑铃或杠铃健身,是通过克服器材的重力作出举起放下等动作,使身体得到锻炼。本实用新型采用冶炼铜炉渣、硫酸烧结渣等比重较大、韧性较强的工业废渣制作铃头中心,使得复合铃头的重量与金属铃头相近似。为保证复合铃头的机械性能及使用寿命,在复合铃头的中间设有支撑圈,在复合铃头的外表面包覆有弹性层,这样可以使健身器具手感好,富有弹性。弹性层使复合铃头的各部分结合紧密,不易破碎。本实用新型的复合铃头与中间杠的大小及形状与哑铃相同时为哑铃,此时的复合铃头与铃杠为固定连接;复合铃头与中间杠的大小及形状与杠铃相同时为杠铃,此时的复合铃头与铃杠为可拆卸连接;杠铃的复合铃头可以制为不同重量的多片,可根据需要方便的增减。工业废渣是重要的环境污染源,采用工业废渣制作铃头中心是对废弃物资源的二次利用,不仅可降低制作成本,还可减少环境污染。本实用新型与金属铃头相比较,使用效果相同,可节约大量金属材料,降低成本,扩大采用哑铃或杠铃健身的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哑铃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哑铃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制为哑铃的健身器具
用冶炼铜炉渣、硫酸烧结渣等工业废渣制作复合铃头(1)的中心(3),中间为钢制的支撑圈(4),外表面包覆有橡胶、橡塑或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制成的弹性层(5)。复合铃头与中间杠(2)的大小及形状与哑铃相同,复合铃头与中间杠为固定连接。
2、制为杠铃的健身器具
用冶炼铜炉渣、硫酸烧结渣等工业废渣制作复合铃头(1)的中心(3),中间为钢制的支撑圈(4),外表面包覆有橡胶、橡塑或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制成的弹性层(5)。复合铃头与中间杠(2)的大小及形状与杠铃相同,复合铃头与中间杠用紧固件可拆卸连接。杠铃的复合铃头可以制为不同重量的多片,可根据需要方便的增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昆明新云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昆明新云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10455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