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开脊髓腔锯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0774.7 | 申请日: | 2007-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979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焦建军;郭迎利;马志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建军 |
主分类号: | A61B17/14 | 分类号: | A61B17/14;A61B17/5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75000河北省张家***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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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脊髓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法医及一般医用机械,具体地说是一种开脊髓腔锯。
(二)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法医进行尸体解剖需开脊髓腔时,没有专用的电动机械,只有手工开脊髓腔锯,它是两个相互平行的长条状锯片组成,靠人工的力量锯开脊髓腔,而医院骨外科需做开脊髓腔手术时,用线锯、骨钳、骨剪等进行操作,操作步骤多,且容易损伤脊髓。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专用于法医、医院骨外科开脊髓腔时的电动开脊髓腔锯。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普通的电动开颅锯是由电机、摆动机构和锯片组成,在摆动机构的摆动轴上装有锯片,本电动开脊髓腔锯是在普通电动开颅锯的基础上,将装锯片的摆动轴部分加长,在该轴上平行地装两片锯片,中间用可调距离的垫片隔开,用紧固件将其固定。
采用本实用新型对脊椎进行开脊髓腔作业时,两锯片同时作用于脊椎弓,当拿掉锯切部分后,脊髓腔即可打开。使用该锯,操作方便,省时省力,当取掉一个锯片后又可当开颅锯使用。
(四)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本电动开脊髓腔锯是在普通电动开颅锯1(该电动开颅锯由电机、摆动机构和锯片组成,在摆动机构的摆动轴上装有锯片)的基础上将装锯片的摆动轴2加长,在该轴上平行地装两片锯片3,中间用可调距离的垫片4隔开,用锁紧螺钉将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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