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装饰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00271.X | 申请日: | 2007-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32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杨晴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晴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21/06;F21V33/00;F21V2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230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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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装饰 台灯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用品的灯具,特别是涉及一种装饰台灯。
(二)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台灯一般都是实用性较强,但装饰性较差,功能也比较单一,不适应现代人的需要。
(三)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产品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装饰台灯,不但具有实用性,而且具有良好的装饰性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装饰台灯,包括底座和灯柱,灯柱上设置有灯泡和灯罩,底座是设置有开关及电源插头,其特征在于:该台灯的灯柱上设置有卡通香熏盒,灯罩上设置有照片夹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结构新颖,美观独特,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良好的装饰性。
(四)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五)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一种装饰台灯,包括底座1和灯柱5,灯柱5上设置有灯泡和灯罩3,底座1是设置有开关6及电源插头,其特征在于:该台灯的灯柱5上设置有卡通香熏盒2,灯罩3上设置有照片夹层4。
该台灯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良好的装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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