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抗震房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97330.2 | 申请日: | 2007-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290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发明(设计)人: | 赵建设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建设 |
主分类号: | E04H9/02 | 分类号: | E04H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381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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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抗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房屋建筑。
背景技术:
目前的房屋建筑都是房屋与基础连体,如遇地震发生,由地震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力便通过地基、基础传导至整个房屋建筑,使建筑物遭到严重破坏,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建筑一种新型的抗震房屋建筑,它能有效地阻断由地震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力,使建筑物免遭破坏。新型的抗震房屋建筑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基础与房屋不连体,它是由独立的基础与基础之上的房屋两部分组成。目前的房屋建筑因房屋与基础连体而不能有效地阻断和抵消地震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力,而本实用新型房屋建筑的优点是房屋与基础不连体,分为上下两部分,具有阻断和抵消地震破坏力的作用,当地震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力由地基传导至基础时,这种力因基础与基础之上的房屋不连体,而在基础与房屋之间转变为一种摩擦力,而这种摩擦力不足以使基础上的房屋建筑遭到严重破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抗震房的示意图。
图中(1)地基(2)基础(3)房屋
具体实施方式:
据图1:首先根据图中地基(1)土层的地质情况和房屋建筑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基础(2)的类型,用钢筋混凝土在地基(1)上建造基础(2),建造好的基础(2)要达到承受房屋的总荷载之后也不发生沉降或变形,即便有沉降或变形的现象发生,也必须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待基础(2)建好后,再在建造好的基础(2)的台面上按需建造各种类型的房屋(3),由此法建造起来的各类房屋建筑均具有极强的抗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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