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发光连体眼镜帽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2955.3 | 申请日: | 2007-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7302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林成材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成材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5700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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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光 连体 眼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设有发光线的连体眼镜帽。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一种以发光线为光源的眼镜,发光线镶嵌在眼镜框架的内槽中,但其所配置的发光线驱动器体型较大,往往只能放置在腰带或裤带内,这样使用既不实用也不雅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旨在提供一种发光连体眼镜帽。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其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发光连体眼镜帽,帽体外表面固设有至少一根发光线,所述发光线一端与发光线驱动器连接,所述驱动器与内设在眼镜框架上的发光线连接,所述眼镜框架上的发光线与电源连接,所述帽体上的发光线另一端与电源连接,所述驱动器及电源放置在帽体上的一布袋内。
进一步地,所述帽体上的发光线通过帽体上的扣环固定在帽体上。
更进一步地,所述帽体上的发光线容设在一固设在帽体上的布管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发光线是线条型整体发光,所以发光的效果更好,同时在佩戴眼镜时可以将发光线驱动器放置在帽体的布袋内,这样就不需要将驱动器放在裤带内,非常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使用新型的眼镜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发光连体眼镜帽,帽体1外表面固设有至少一根发光线3,发光线3一端与发光线驱动器4连接,驱动器4与设置在眼镜框架8上的发光线3连接,眼镜框架8上的发光线3与电源6连接,帽体1上的发光线3另一端与电源6连接,驱动器4及电源6放置在帽体1上的一布袋5内,帽体1上的发光线3通过帽体1上的扣环2固定在帽体1上。目前市面上提供的电致发光线0.9mm,1.3mm,2.3mm,3.2mm,4.3mm和5.0mm等多种型号可供选择,本实用新型中以上型号都可以使用。
如图3所示,眼镜框架8内设有凹槽,这样发光线3就可以在加工时内置于凹槽中,然后塑封成为一体。
实施例2:跟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发光线3在帽体1上的固定方式采用将发光线3容设在一固设在帽体1上的布管7内。因为发光线3的外表为聚氯乙烯(PVC)树脂,在外观上与帽体不协调,因此将发光线3容置于缝制在帽体1上的布管内,这样从帽子外面就看不到该发光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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