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有效
申请号: | 200720072564.1 | 申请日: | 2007-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00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23 |
发明(设计)人: | 何永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柏涛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2 | 分类号: | E04H1/02;E04H1/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蔚 |
地址: | 200122上海市松***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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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低层 住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发展,随着北京、上海等都市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私营业主和高级白领阶层迅速形成,他们迫切需要一种高于市区公寓、但价格上又明显低于别墅的低密度型居住产品。于是独门独院的经济型联排住宅,俗称“排屋”开始流行。但由于现有联排住宅往往过于专注于单体设计本身,而对居住在这种社区的居民的生活方式、交往要求和社区文化的建立较为忽略。现有的低层联排住宅通常采用以低矮围墙方式进行庭园范围的界定和划分,对其排列并往往采取了大规模开发的集合住宅的批量化、工业化生产所惯有的那种呆板的兵营式格局。如图7所示,北侧联排住宅的花园和南侧联排住宅的花园之间形成通道。对于这种联排住宅的居住者来说,在庭园内和楼层上互相的视线干扰严重(如箭头所示意),使住户缺乏私密感。若邻居无暇打理花园或乱堆杂物,将给对方住户带来不良影响。
技术内容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模式,由两排平行的联排住宅中相向的北侧联排住宅A户和南侧联排住宅B户组成。所述A、B住宅包括住宅和花园,所述两个花园呈面对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包括:A、B住宅根据不同情况,相向延伸,通过增加庭院面积或者以庭院和建筑结合的形式连接形成闭合的完全私密空间。此种建筑设置可与其他户并联的联排住宅灵活组合如后实施例所示形成舒适空间。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由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联排住宅和第二联排住宅组成,所述第一、第二联排住宅包括住宅和花园,所述两个花园呈面对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联院的低层联排住宅进一步包括:一非公共空间,设置于所述第一联排住宅和第二联排住宅的两两花园之间。
比较好的是,所述非公共空间由第一室内空间和第二室内空间组成,其中两室内空间与所述联排住宅的住宅之间分别通过两花园相连。
比较好的是,所述第一室内空间为一层结构,所述第一室内空间为第一联排住宅的餐厅厨房。
比较好的是,所述第二室内空间为两层结构,所述两层结构均为第二联排住宅的卧室。
比较好的是,所述非共用空间由至少两层结构组成,所述两层属于所述第一、第二联排住宅之一。
比较好的是,所述非公共空间的第一层为第一联排住宅的餐厅厨房,所述非公共空间的第二层为第一联排住宅的卧室。
比较好的是,所述非公共空间由所述两花园相向扩展形成,通过一分户围墙分割。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从技术角度看,在同等情况下提高了用地效率。在保证容积率、建筑间距和日照条件等国家或地方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在较为紧凑的空间布局中给予住户较高的居住质量。具有独立别墅的品质,性价比教高。
通过设计的巧妙构思,增加了私密性,避面外界干扰,户主可独享工作与休闲的清静。
富有变化的建筑形体和住宅形成亲切的空间尺度,可以适应同阶层的不同家庭需求。
道路与室外空间形态弯曲自然。不同联排住宅建筑形态所组成的组团和小区空间非常丰富、生动、有趣和自然。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对于熟悉本技术领域的人员而言,从对本实用新型的详细描述中,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显而易见。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个实施例的平面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第一个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的平面示意图;
图4是图3所示第二个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三个实施例的平面示意图
图6是图5所示第三个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
图7是传统的低层联排住宅后院的平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均是以两排平行联排住宅的两南北相对住户A户与B户为例进行说明。A户为北侧住宅,B户为南侧住宅。
请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例由两排平行联排住宅中间南北相对的两户A户和B户组成。
其中A户包括建筑部分110、101和庭院102。B户包括建筑部分109、120和庭院108。北侧住宅A户110部分为一层的餐厅及厨房。南侧住宅B户120建筑为带洗手间的卧室,采用两层楼结构。两者相连,由分户墙隔开。一层餐厅及厨房110顶部与卧室121的北面墙形成的空间可以改造成北侧住宅A户的室外露台。与A户后院的独立的内部庭院102相呼应,使户主充分享受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同时也可以满足日照、间距等规范的要求。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A、B两户都具有各自独立的内部庭院和空间,可免于受到外界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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