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展示台号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51969.7 | 申请日: | 2007-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990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张朝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朝海 |
主分类号: | A47G23/00 | 分类号: | A47G23/00;A47F7/14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新南方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敏 |
地址: | 523000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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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展示 | ||
1.一种新型展示台号,包括透明面板(1)、背板(2)和支撑板(4),透明面板(1)与背板(2)组合且其间形成用于插设片状展示物的间隙,间隙底部设有支撑展示物的支撑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面板(1)与背板(2)通过公母结构组合;所述的公母结构为:于所述透明面板(1)的两侧分别设有第一、第二突出部(11、12),且其中第一突出部(11)成型有第一凹槽(110),第二突出部(12)则成型有第二凸台(120),对应地,所述背板(2)的两侧也分别设有第三、第四突出部(21、22),于第三突出部(21)上成型有与第一凹槽(110)相吻合的第一凸台(210),于第四突出部(22)上成型有与第二凸台(120)相吻合的第二凹槽(2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展示台号,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透明面板(1)和背板(2)的底部也设有公母结构,即透明面板(1)和背板(2)底部亦分别成型突出部和对应相吻合的凸台和凹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展示台号,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面板(1)与背板(2)的底部为非完全组合,即形成有开口(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展示台号,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的顶端或背板和面板底端同时设有便于取出片状展示物的指位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展示台号,其特征在于:于所述支撑板(4)底面设有与之一体成型的防滑条(4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展示台号,其特征在于:于所述透明面板(1)的外侧还成型有小兜体(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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