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柱棍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2826.7 | 申请日: | 2007-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448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吴笛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笛 |
主分类号: | A45B3/00 | 分类号: | A45B3/00;A45B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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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柱棍。
技术背景
现在使用的柱棍不能照明、警示、听广播。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新型柱棍,解决现有技术中柱棍不能照明、警示、听广播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柱棍,由柱棍(1)、照明灯(2)、警示灯(3)、控制开关(4)、收音机(5)和电池(6)组成,其特征是:照明灯(2)与柱棍(1)横杆一端右下角相连,警示灯(3)与柱棍(1)横杆一端右上角相连,控制开关(4)与柱棍(1)横杆中部相连,收音机(5)和电池(6)与柱棍(1)横杆左部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用控制开关(4)能够分别控制照明灯(2)、警示灯(3)和收音机(5)工作状态,能够照明、警示、听广播,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柱棍,2、照明灯,3、警示灯,4、控制开关,5、收音机,6、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一种新型柱棍,由柱棍(1)、照明灯(2)、警示灯(3)、控制开关(4)、收音机(5)和电池(6)组成,其特征是:照明灯(2)与柱棍(1)横杆一端右下角相连,警示灯(3)与柱棍(1)横杆一端右上角相连,控制开关(4)与柱棍(1)横杆中部相连,收音机(5)和电池(6)与柱棍(1)横杆左部相连。用控制开关(4)能够分别控制照明灯(2)、警示灯(3)和收音机(5)工作状态,能够照明、警示、听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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