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式气化钢瓶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1703.1 | 申请日: | 2007-0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785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25 |
发明(设计)人: | 阳桥发;钟魁 | 申请(专利权)人: | 邹玉生 |
主分类号: | F17C1/00 | 分类号: | F17C1/00;F17C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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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46300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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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式 气化 钢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燃气贮器,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化钢瓶。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气化钢瓶均属燃气液化后将液化气贮于钢瓶中,使用时,打开钢瓶阀门,瓶内液化气气化后排出钢瓶在炉具中燃烧。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它只能适应低压炉灶。由于瓶内液化气随着使用的减少,其瓶内压力也随之降低,因而不能很好地适应中压炉具压力需要,当瓶内压力低于中压炉具的额定压力时,瓶内残存的液化气就无法使用,造成了大量浪费。目前,尚没有适应中压炉具的气化钢瓶面世。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适应中压炉具,减少燃气浪费的新式气化钢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在钢瓶9内置入比钢瓶9底部略高的出液管13,出液管13通过空心连接螺杆6连接并穿过钢瓶气阀连接孔12与气阀11的进气孔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由于出液管13浸在液化气中,当打开气阀11时,通过出液管13排出的是液状燃气,而非气状燃气,这样,在气化压力的作用下,可以完全排出钢瓶9内的液化气,达到充分利用,减少浪费;
2、由于燃气是在钢瓶9外的燃气管道内气化,因而压力稳定,可适应炉具的压力需要。
3、减少了充气造假的可能。平常充气时,一些不良客商常利用钢瓶9内容物不可视的弱点,充入一些低质燃气甚至水坑害用户,该装置由于排出的是液体,且从底部排出,这样造假的可能就很低。
4、减少了清除瓶内残余物质的麻烦,由于每次都能几乎完全清除,即使不能完全清除,其不能清除的残余物质也处于下一次首先排出的位置而被排出瓶外,这样就减少了清瓶的麻烦,甚至可以不用清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在钢瓶9内插入出液管13,并用空心连接螺杆6连接,然后穿过钢瓶气阀连接孔12与气阀11的进气孔连接,并密封各连接处,出液管13比钢瓶底部略高。
使用时,旋开气阀手柄1,这时,气阀阀门5打开,钢瓶9内的燃气液体在在钢瓶9内的液化气压作用下,沿出液管13排出气阀11,沿与之连接的燃气管道送到炉具气化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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