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江河截流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304867.6 | 申请日: | 2007-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630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8 |
发明(设计)人: | 秦保常 | 申请(专利权)人: | 秦保常 |
主分类号: | E02B3/00 | 分类号: | E02B3/00;E02B3/04 |
代理公司: |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霍彦伟 |
地址: | 455133河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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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江河 截流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电工程建设中的河流截流的方法。
技术背景
目前,在建设水电工程中常用立堵或平堵法截流。立堵法截流用载重车辆将砂石、混凝土四面体等抛投物料卸至龙口处的河水中,逐渐缩小龙口宽度来截断河流。而平堵法截流在被截流的河床上的龙口处架设栈桥,然后用载重车辆沿龙口全线逐层抛填抛投物料,或用拖轮将载有抛投物料的驳船拖到龙口处抛填逐渐截断河流。立堵法和平堵法截流都需在较短的时间内高强度,在龙口处抛投砂石、混凝土四面体等抛投物料,由于河水因截留而流量增大,加大了对抛投物料的冲击,使抛投物料被冲至河流下游,从而增大了抛投物料的消耗,且抛投物料一般不能回收利用。
发明的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江河截流的方法,其可减少截流所需的抛投物料,并可重复利用抛投物料。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江河截流的方法,包括如下具体步骤:
(1)在河底打桩,且桩体的上部露出河面;
(2)将桩体上部露出河面的部分通过横架连接起来;
(3)在桩体的内侧抛投抛填箱;
(4)在水流减小后,再抛填石块、混凝土六面体;
(5)重复第(3)和第(4)步逐渐收拢龙口。
作为本发明的改进,在所述的第(3)部前增加一步向抛填箱中填充混凝土。
桩体间的距离小于抛投箱的宽度。
本发明由于采用在河底打桩,通过桩体阻挡可重复利用的抛填箱,来实现江河的截流,其先期不用抛投大量混凝土四面体或砂石等抛投物,避免抛投物被河水冲,大大减少了抛投物的用量,且抛投箱在拆除围堰后可重复利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江河截流的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包括如下步骤:
(1)在河底打桩,且桩体的上部露出河面,桩体间的距离小于抛投箱的宽度;
(2)将桩体上部露出河面的部分通过横架连接起来;
(3)在桩体的内侧抛投钢制长方体抛填箱;
(4)在水流减小后,再抛填石块、混凝土六面体;
(5)重复第(3)和第(4)步逐渐收拢龙口。
实施例2
本发明江河截流的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包括如下步骤:
(1)在河底打桩,且桩体的上部露出河面,桩体间的距离小于抛投箱的宽度;
(2)将桩体上部露出河面的部分通过横架连接起来;
(3)向抛填箱中填充混凝土;
(4)在桩体的内侧抛投箱体的水平截面为长方形和长方形长边重合的等腰三角形抛填箱,且三角形面正对来水方向;
(5)在水流减小后,再抛填石块、混凝土六面体;
(6)重复第(3)和第(4)步逐渐收拢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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