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加速控制链路丢失检测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145230.7 | 申请日: | 2007-08-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9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8 |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托弗·詹姆斯·纳森;罗伯特·斯达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米特尔网络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12/56 | 分类号: | H04L12/56;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晓冬 |
| 地址: | 加拿大*** | 国省代码: | 加拿大;CA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加速 控制 丢失 检测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系统,更具体地,涉及采用一种加速控制链路丢失检 测方法的专用交换分机(Private Brach Exchange,PBX)网络。
背景技术
激源(stimulus)因特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IP)电话与基于时分 复用(TDM)的电话的区别在于:到PBX的通信链路中的攻破(breach) 不会立即被获知。大部分基于激源的IP电话采用“存活(keepalive)”方 案,该方案要求一个端点向另一个端点周期地跨过控制链路发送消息。当 认为没有消息或没有响应,就通知端点控制链路不再是活动的。存活方案 中的技术情况是采用传输控制协议(TCP)层存活、应用层存活,也被称 作“心跳(heartbeat)”或PING。这些方法通常使PBX承担消息收发负 担。例外情况是当PBX采用多播或广播心跳方案时。然而,这些方案存在 如下的问题:广播被隔离到特定的子网中,并且多播可能达不到所有网络 上的其他子网,因为领域内的一些路由器不支持因特网组管理协议 (Internet Group Management Protocol,IGMP)。
一些网络支持要求双向应用层消息收发的控制链路丢失方案。在此类 型的方案中,管理员配置IP电话轮询(poll)以及心跳时间周期,以满足 网络需要。PBX向每个电话发送启用电话中的特征的“Configure Link Management”(配置链路管理)控制消息中的信息。PBX将期望在每个轮 询周期看到来自每一IP电话的控制消息,并且每一IP电话将期望在每个 心跳周期看到来自PBX的控制消息。如果任一侧发现轮询或心跳缺失,则 控制链路被拆除并且数据结构被重新初始化。或者,电话可重新连接(re- home)到新的PBX。
随着由每一PBX支持的电话数目的增加,PBX的规模持续增大。如 果出于任一原因PBX和电话之间的控制链路丢失,则电话失去了打电话和 接电话的能力。因此期望缩短链路丢失发现时间,从而确保向用户提供及 时可用的电话服务。对PBX而言,通过增大在PBX和IP电话之间发送的 消息的量和/或频率来缩短链路丢失发现时间可能是麻烦的。因此,期望用 于缩短链路丢失发现时间而同时不增大消息的量和/或频率的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加速链路丢失检测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提 供多个与中央服务器通信的IP设备。当多个IP设备中的一个IP设备发现 多个IP设备中的第一IP设备和中央服务器之间的通信被中断时,其向多 个IP设备中的其他IP设备广播链路丢失消息。多个IP设备中的其他IP设 备中的一个IP设备执行验证过程以确认中央服务器和多个IP设备之间的 通信中断。如果验证过程成功,则多个IP设备中的其他IP设备中的一个 IP设备广播链路丢失确认消息,并且IP设备中的每一个在接收到链路丢 失确认消息之后终止与中央服务器通信并重新连接到新的中央服务器。如 果验证过程不成功,则IP设备恢复正常操作。在多个IP设备中的其他IP 设备中的一个IP设备执行验证过程的同时,多个IP设备中的每一个处于 等待确认状态。
附图说明
通过参考附图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其中类似的数字代表类似的部 分,其中:
图1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的IP电话的操作状态之间的相互 关系的状态图;
图2是根据优选实施例的连接到PBX的多个IP电话的示意图,其中 IP电话中的一个IP电话发现链路丢失并广播消息;
图3是示出图2的发现链路丢失的IP电话的状态转换的状态图;
图4是根据优选实施例的连接到PBX的多个IP电话的示意图,其中 IP电话中的一个IP电话自荐为旁听者(auditor);
图5是示出图4的成为旁听者的IP电话的状态转换的状态图;
图6是类似于图4的示意图,其中旁听者确认PBX不可用;
图7是类似于图6的示意图,其中旁听者发现PBX可用;以及
图8是示出根据优选实施例的在发现链路丢失之后的操作的时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米特尔网络公司,未经米特尔网络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4523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