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工艺品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7722.3 | 申请日: | 2007-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34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鲍惊韬 | 申请(专利权)人: | 鲍惊韬 |
主分类号: | B32B17/06 | 分类号: | B32B17/06;B32B15/04;B32B7/12;B32B7/10;B32B37/02;B32B37/06;B32B3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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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工艺品 | ||
1.玻璃工艺品,包括多层玻璃板,其特征为:在一玻璃板上涂有一层胶水,在胶水上粘附有金属箔,金属箔上具有一胶片,另一片玻璃通过该胶片与粘有金属箔的玻璃粘结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工艺品,其特征为:所述的玻璃板为2-4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工艺品,其特征为:所述胶片厚度为1mm,为多色拼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工艺品,其特征为:所述底胶,为专用金、银箔的专用胶水。
5.一种制作玻璃工艺品的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a.选取玻璃并清洁后备用;
b.将一玻璃上底胶
c.在底胶上粘附上金属箔,经过人工绘制后成为艺术图案;
d.在金属箔上加盖胶片,并在胶片上附上另一层玻璃;如此将所有玻璃片组合好;
e.将合在一起半成品玻璃工艺品放置在热熔机上进行热熔处理,使其粘结为一体后,在炉外自然冷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玻璃工艺品的工艺,其特征为热熔温度为:100-120度之间,炉内时间为2小时-2小时10分;炉外自然冷却时间为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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