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6872.2 | 申请日: | 2007-04-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26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发明(设计)人: | 陈翔;邱伯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5/00 | 分类号: | H05K5/00;H05K7/00;G06F1/16;H04M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台湾省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电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通过触控笔(touch pen)以将可携式电子装置支撑于一承载面上的可携式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对电子产品的依赖性也与日俱增。为适应现今电子产品高速度、高效能、且轻薄短小的需求,各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如超级移动电脑(UMPC)、平板型电脑(tablet PC)、掌上型电脑(pocket PC)、个人数字助理器(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移动电话(cell phone)以及笔记本电脑(notebook PC)等的使用率已逐渐增加。而且,随着电脑运算速度的逐渐提升,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具有播放影音程序的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当使用者以可携式电子装置播放影音程序时,使用者通常会让可携式电子装置的显示区域朝向使用者,以令使用者在观赏其所播放的影像时可不需要低头,并能维持较为舒服的姿势。然而,除了笔记本电脑以外,现有技术中大部分的可携式电子装置都必须通过双手、支架、底座、墙壁或其他物品的支撑才能使其显示区域朝向使用者。但由于可用以支撑可携式电子装置的物品并非随处可得,而长时间利用双手支撑的方式又容易让使用者感觉不舒服,因此,现有的可携式电子装置在使用上较为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以使其可通过其触控笔支撑于承载面上。
本发明提出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包括一本体、一转动件以及一触控笔。本体具有一显示区域以及一围绕显示区域的非显示区域。转动件枢接于本体的非显示区域上,并具有一容置孔。触控笔适于以紧配的方式设置于转动件的容置孔中,以通过触控笔使可携式电子装置支撑于一承载面上。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本体还具有一位于非显示区域中的组装孔,且转动件是枢接于组装孔中,以相对于本体转动。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转动件还包括一轴心。轴心平行于一第一方向,并可转动的连接于组装孔的相对两侧,以使转动件适于沿着第一方向相对于本体转动。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体还具有一底边。当可携式电子装置通过触控笔支撑于承载面上时,底边接触承载面,且第一方向平行于底边。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转动件的材质包括橡胶。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为超级移动电脑、平板电脑、掌上型电脑、个人数字助理或移动电话。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包括一本体、一转动件以及一触控笔。本体具有一显示区域以及一围绕显示区域的非显示区域。转动件枢接于本体的非显示区域上,并具有一螺孔。触控笔具有一螺纹,且螺纹位于触控笔的一表面上,并适于螺合于螺孔中,以通过触控笔使可携式电子装置支撑于一承载面上。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本体还具有一位于非显示区域中的组装孔,且转动件是枢接于组装孔中,以相对于本体转动。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转动件还包括一轴心。轴心平行于一第一方向,并可转动的连接于组装孔的相对两侧,以使转动件适于沿着第一方向相对于本体转动。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体还具有一底边。当可携式电子装置通过触控笔支撑于承载面上时,底边接触承载面,且第一方向平行于底边。
在本发明一实施例中,上述可携式电子装置为超级移动电脑、平板电脑、掌上型电脑、个人数字助理或移动电话。
本发明的可携式电子装置是于本体的非显示区上枢设一转动件,使转动件可相对于本体旋转。而可携式电子装置所配备的触控笔可以紧配或螺合的方式设置于转动件的容置孔或螺孔中,以使可携式电子装置可通过触控笔支撑于承载面上。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支撑于一承载面上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可携式电子装置的上视图。
图3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的前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9687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