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救生舱在矿井中的应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57627.0 | 申请日: | 2007-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73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林中选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中选 |
主分类号: | E21F11/00 | 分类号: | E21F11/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凤 |
地址: | 301702天津市武***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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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救生 矿井 中的 应用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救生舱在矿井中的应用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尚未出现在矿下放置一定数量且全封闭的临时保护居所,来保护井下人员生命的保护措施。当发生矿难时,只是在井下临时挖坑,自我防护,不能阻隔有毒有害气体、矿下出现的水火,又不能进行长时间的保护。既费时费力又不利于准确定位进行救援,不能很好地保障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克服在发生大规模矿难时井下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地避难,人员伤亡较大的缺点,有效保护矿下人员生命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将矿难损失降至最低。
本发明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将这种全封闭救生舱按照一定的规则放置在矿井中,当发生矿难发生时避难人员可快速进入救生舱等待救援,以保护生命,避免人员伤亡。
所述在矿井下固定存放一定数量的全封闭系统,作为临时保护居所,发生矿难时,可为附近人员提供生命保障。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矿下放置一定数量全封闭的临时保护居所,弥补了国内现在采用的发生矿难时临时挖坑的方式,可以使矿下人员在救生舱内独立生存很长时间。既能阻隔有毒有害气体、矿下出现的水火,又能进行长时间的保护;既省时省力,又有利于准确定位进行救援,很好地保障井下人员生命安全。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是将救生舱按照一定的规则,固定在矿井内,按放时可通过矿井中运输媒的道轨系统将适量的救生装置运送道井下适当位置,救生的大小和多少可以根据矿井的规模确定。这样安放好救生装置后,一旦发生矿难或者透水等矿难事故,井下矿工就可以迅速躲进救生舱内等待救援,由于救生舱中具备了人体相对长期的生存的条件,完全可以等待外部的救援,降低矿难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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