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35723.5 | 申请日: | 2007-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723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9 |
发明(设计)人: | 刘元;彭万喜;吴义强;李贤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元;彭万喜;吴义强;李贤军 |
主分类号: | B27K3/08 | 分类号: | B27K3/08 |
代理公司: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颜勇 |
地址: | 410004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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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中性 松木 脱脂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利用中性有机混和溶液脱除松木中松脂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各种松木由于其材性、松脂含量以及内含物的不同,脱脂方法稍有差异,但当前的松木脱脂方法和技术可以归纳五种:(1)碱液皂化法,(2)溶剂萃取法,(3)催化聚合法,(4)高温干燥法,(5)真空干燥法。
一般为了提高脱脂效果,常常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脱脂方法相结合,但生产厂家在实际应用中并不理想。如利用碱液皂化法处理的松木脱脂率低,易变色,光泽暗淡,废水问题也没有根本解决,阻碍了松木实木制品生产的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国内外目前在松木脱脂技术上开发了许多方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在脱脂率、脱脂材防变色处理以及脱脂深度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不能满足企业和市场的要求。同时,在目前的松木脱脂理论与技术开发上,还存在两个明显而急需研究的问题:
首先,在与脱脂液渗透有关的木材生产加工过程中所涉及的都是非稳态渗透过程,即描述过程的参数是与时间有关的量。但以往的模型过于理想化,且大多使用稳态流数据拟合非稳态渗透。因此,建立一个符合木材非稳态脱脂液渗透实际过程的理论模型,设计出适用的非稳态脱脂液渗透性实验方法,这是一个在理论与生产应用上都极为重要的工作。
其次,由于测量大尺寸试件脱脂液渗透系数在实际操作上有困难,且目前关于脱脂渗透的研究都是基于实验室规模的小尺寸试件,加上脱脂液渗透性的变异极大,小尺寸试件脱脂液渗透性在实际的应用有一定局限性,很难准确反映大尺寸试件的实际脱脂液渗透特性。因而构建大尺寸木材试件的脱脂液渗透模型,研究其渗透性,预测和估算大尺寸木材试件脱脂液渗透系数,可以缩短试验研究与生产实践的差距,更有效地应用在木材工业的有关生产实际中,避免“大尺度效应”发生。
因此,利用现代测试、分析手段,进行理论与技术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效率、低污染、材色新鲜、技术成熟且产业化程度高的新技术和新工艺是今后的发展趋势。本发明的申请人对松木脱脂进行系统研究,获得利用高效脱脂的工艺技术,这可以改变我国松木低效益利用的局面,也对中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低成本、高效率、低污染、材色新鲜且产业化程度高的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采用如下步骤:
(1)、配制脱脂液:按照体积比1~9∶1混和乙醇和苯,得混和溶剂,然后再按照体积比1∶99~1∶9用水稀释混和溶剂,配制成脱脂液;
(2)、装罐:按照V松木/V脱脂液体积比为1∶10~1∶0.5将脱脂液和松木装入高压脱脂罐;
(3)、脱脂处理:以最快速度升温至110~160℃,保温4~8h,然后冷却至50~80℃,排出液体,回收松脂;排完液体后,打开脱脂罐,卸出松木即可。
上述步骤(2)中所述的脱脂罐要求耐3MPa的压力。
上述步骤(2)中所述的松木系指马尾松木材、樟子松木材、华山松木材、落叶松木材、湿地松木材或火炬松木材。
上述步骤(3)中所述的保温时间是脱脂深度达到5~6cm需要的保温时间。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通过苯/醇溶解松脂而达到脱脂的目的)本发明可使松木脱脂深度达5~6cm,材色保持松木新鲜材色,物理力学性质下降较小,完全可满足家具的要求。该发明具有易于实现、操作方便、生产成本低,更为重要的是利用该技术不产生废水,提高松木的附加值,创造就业岗位,有利于促进人工林资源与生态、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本发明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低污染、材色新鲜且产业化程度高的中性松木脱脂的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给出的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可以进一步清楚地理解本发明,但下述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1)配制脱脂液:按照体积比1∶1混和乙醇和苯,得混和溶剂,然后再按照体积比1∶99用水稀释混和溶剂,配制成脱脂液;
(2)装罐:按照松木体积/脱脂液体积为1∶1,将脱脂液和落叶松板材装入高压脱脂罐(要求耐3MPa的压力);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元;彭万喜;吴义强;李贤军,未经刘元;彭万喜;吴义强;李贤军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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