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再生制动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680055161.4 | 申请日: | 2006-06-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3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 发明(设计)人: | 永泷美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2P3/18 | 分类号: | H02P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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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再生制动 装置 | ||
1.一种再生制动装置,其与向负载供给电力的电力供给装置连 接,与连接在该电力供给装置上的其它再生制动装置一起消耗从负载 侧再生的再生电力,
其特征在于,具有:
消耗单元,其消耗所述再生电力;
通电单元,其用于使所述再生电力通过所述消耗单元;
监视单元,其对所述再生电力进行监视;
动作电平变更单元,其对应于所述消耗单元的通电时间即时运 算动作电平的下限值,并输出所运算出的动作电平的下限值,该动作 电平的下限值用于判定是否使所述通电单元动作;
比较单元,其对所述动作电平变更单元输出的动作电平的下限 值和所述监视单元的监视输出进行比较;以及
驱动单元,其基于所述比较单元的比较结果驱动所述通电单元,
如果所述监视输出大于所述动作电平的下限值,则所述通电单 元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设置动作电平范围的下限值,使所述运算出的动作电平的下限 值不会下降至小于或等于所述动作电平范围的下限值。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作电平变更单元在所述消耗单元非动作时,保持动作电 平的下限值不变。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作电平变更单元在所述消耗单元动作时,使运算出的所 述动作电平的下限值上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作电平变更单元在所述消耗单元非动作时,使动作电平 的下限值下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消耗单元动作时使动作电平的下限值上升时的上升率, 大于在所述消耗单元非动作时使动作电平的下限值下降时的下降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动作电平变更单元根据所述消耗单元的通电时间的时间积 分来计算动作电平的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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