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62614.0 | 申请日: | 2006-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35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9 |
发明(设计)人: | 夏忠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忠兴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分类号: | F42B4/00 |
代理公司: | 上海蓝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筱梅 |
地址: | 200065上海市双***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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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鞭炮 爆竹 燃放 安全装置 | ||
1、一种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一个矩形体其中部开有U形槽的基架(1);
一个由数节网状圆柱体通过法兰(7)连接而成且设于基架(1)U形槽内并通过销轴(6)连接的柱体(2);
一个设于柱体(2)顶部并通过法兰(7)连接的球体(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基架(1)上对称设有数个通孔(9),通孔(9)内插装有提拉架(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球体(3)由网状的两半球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柱体(2)内底部设有放置转盘(4)、外侧设有点火门(11)、顶部且置于球体(3)内设有封口环(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放置转盘(4)为“工”字形,其顶面上开有数个放置孔(15)。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鞭炮爆竹燃放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提拉架(10)内设有纵向伸长杆(13)、底部设有滚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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