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道路监视仪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41565.2 | 申请日: | 2006-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0670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12 |
发明(设计)人: | 李班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立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25;G03B7/08;G03B7/091;G03B7/097;G03B7/099;G03B7/10;G03B13/32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晓峰 |
地址: | 310012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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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道路 监视 | ||
1.一种道路监视仪,包括镜头(2),设置在镜头(2)后端的CCD或CMOS感光器件(4),与感光器件(4)相连的图像信号处理单元(5),所述图像信号处理单元(5)与控制单元(9)相连,所述控制单元(9)上连有储存单元(10)、液晶显示和键盘(7)、USB数据接口(12)和闪光灯(13),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2)上设有用于调整镜头(2)焦距的手动焦距调整单元(1),所述镜头(2)上还设有与控制单元(9)相连的定时光圈调整单元(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动焦距调整单元(1)为设置在镜头(2)上的手动焦距调节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时光圈调整单元(3)包括设置在镜头(2)上的微型电机以及由该微型电机驱动的光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2)采用电子快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2)的光圈小于F1.4。
6.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9)上还配置有串口(11)数据接口。
7.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9)上配置有液晶/键盘数据接口(8),所述液晶显示和键盘(7)通过液晶/键盘数据接口(8)与控制单元(9)可拆卸式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种道路监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信号处理单元(5)上还连有AV输出单元(6),所述控制单元(9)控制AV输出单元(6)的信号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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