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空中院馆的住宅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8049.4 | 申请日: | 2006-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135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罗利成;张雪樵;唐中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叶民生 |
地址: | 400020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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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院 住宅 | ||
1、一种带空中院馆的住宅,每户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卫生间、厨房、书房、走道、阳台,其特征在于:在室内中部设有一个向室外开敞、被称为空中院馆的户内公共空间,该空中院馆至少有一个立面向室外敞开,另三个立面设有透明隔断,透明隔断上有滑动门,并与客厅、餐厅、书房、卧室、通道中的任意一个连通,透明隔断为直立的墙板,其底端与地板固定连接,其顶端与楼板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空中院馆的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空中院馆的面积是18-29平方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空中院馆的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空中院馆的透明隔断是钢化玻璃隔断、中空钢化玻璃隔断或透明塑料材质的隔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空中院馆的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中空玻璃镶嵌在边框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空中院馆的住宅,其特征在于:上述透明隔断上有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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