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炮竹饰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31630.3 | 申请日: | 2006-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8514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陈莹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丽艺术创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00 | 分类号: | F21S4/00;F21V17/10;F21W1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应;吴兰柱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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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炮竹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炮竹饰灯,特别涉及一种指饰灯为炮竹的型态,在点亮后有如鞭炮一般,将之吊挂于门前时,随时呈现鞭炮造型发光喜庆效果的炮竹饰灯。
背景技术
燃放鞭炮乃我国各类庆祝活动及民族节庆时,不可或缺的项目之一,传统常见的鞭炮于燃放后总会留下散落一地的纸质炮屑,存在的环保问题相当严重,近年来发展出一种环保鞭炮,利用一纸板以热收缩膜等包装膜包覆复数个串接于一体的炮球,使之燃放后透过自身完全焚尽,可避免炮屑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然而,不论是传统鞭炮或环保鞭炮,均只能呈现一时的爆竹效果,无法持续,甚为可惜。
有鉴于此,本创作人乃针对该些缺失研究改进之道,经长时间研究终有本实用新型产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种炮竹饰灯,使构成灯体的单元,于炮体单元内结合发光组件,使之可以随时点亮展示。
本实用新型的次一目的在提供一种炮竹饰灯,由使饰灯为鞭炮造型型态,可长时期持续使用,不受时空影响,可以随时表现喜庆气氛效果。
本实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术手段实现的:
一种炮竹饰灯,设有一炮头主体,以及自炮头主体连接而下的炮身;所述的炮头主体内部设有控制电路板,所述的炮身具有自炮头主体向下延伸的可挠性导电线,该可挠性导电线的尾端系各连接呈炮竹状分散的炮体单元。
前述的发光构件可为发光二极管或灯泡。
前述的炮体单元,包括有灯座,灯座前端供组设发光组件,另设有一与灯座相接合的罩壳。
前述的罩壳为长圆筒型或其它型状。
前述的罩壳与灯座的结合,可为螺接、黏接或其它方式。
本实用新型炮竹饰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炮竹饰灯,由于在炮体单元内结合发光组件,使之可以随时点亮展示,改变了传统常见的鞭炮存在的燃放后留下散落一地的纸质炮屑的环保问题,使饰灯为鞭炮造型型态,可长时期持续使用,并不受时空影响,随时表现出喜庆气氛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立体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炮体单元剖面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加以说明:
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炮竹饰灯1,设有一炮头主体2,以及自炮头主体连接而下的炮身3;其中,炮头主体2在内部组设有控制电路板21,其炮身3则是具有自炮头主体向下延伸的可挠性导电线31,该可挠性导电线31彼此之间相互缠绕,其尾端则布组有多数组呈炮竹状分散的炮体单元4。
请参照图2、图3所示,前述的多数炮体单元4,分别连接于可挠性导电线31的末端,其彼此之间的电气可为串联相接或并联相接,炮体单元4内设有发光组件5,如图所示,该炮体单元4的一端为灯座41,灯座41的外部表面设有外螺纹42,灯座41前端则供组设发光组件5;另设有一罩壳6,罩壳6一端的内缘设有得与灯座相接合的内螺牙61,由此,当罩壳6为长圆筒型,且为红色壳面,结合于灯座41后,即可构成炮竹的型态。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如图4所示,可由使用者直接将的挂设于门檐600等高度位置,再透过声控或手动操作该炮竹饰灯启动,透过电路的设计,使该炮竹饰灯呈闪动发光犹如鞭炮点燃;也可通过电路的设计,使之呈逐步向上延续引燃发光发亮的型态,其依序由下往上使组设于电导线的炮体单元,得依序发亮闪动且延续,通过发光组件的发亮闪动,达到有如鞭炮的声光效果,使喜庆活动的现场气氛可以随时呈现。
本实用新型的炮竹饰灯1,由内部容组有微型发光组件,与炮头主体2、电导线31等构成炮竹饰灯后,具有极佳的喜庆灯光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炮竹饰灯,其发光构件可为发光二极管、灯泡或其它发光组件。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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