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镜片陈列架无效
| 申请号: | 200620125666.0 | 申请日: | 2006-12-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4606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 发明(设计)人: | 蔡昆仑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明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F7/02 | 分类号: | A47F7/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姚姣阳 |
| 地址: | 2123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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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镜片 陈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陈列架,具体的说是镜片陈列架。
背景技术
在一些展览会、镜片生产企业和眼镜店中,常要对镜片作陈列展示,以方便顾客观看。现在对镜片的展示有的没有镜片陈列架,直接把镜片放在展示柜中;有的则把镜片放在简陋的镜片支架中,再把镜片支架直接放在展示柜中;有的虽然有镜片陈列架可供镜片陈列,但由于镜片陈列架本身结构的缺陷,使用并不方便,也不灵活,不可随意组合使用,外观也不美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结构合理,可随意组合使用,外观美观的镜片陈列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镜片陈列架,包括底座,底座上至少设有一块陈列台,陈列台上设有镜片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措施来进一步实现:
前述的镜片陈列架,其中所述底座与陈列台都为块状体。
前述的镜片陈列架,其中所述陈列台的高度大于底座的高度。
前述的镜片陈列架,其中所述陈列台下底面面积为底座上底面面积的四分之一。
前述的镜片陈列架,其中所述陈列台呈对称分布或并排分布。
前述的镜片陈列架,其中所述镜片支架为卡槽体,卡槽体带有前挡板与后挡板,后挡板的高度大于前挡板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为:由于本实用新型由底座、陈列台、镜片支架组成,陈列台在底座上可对称分布或并排分布,镜片卡在镜片支架内,相比现有的镜片陈列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组合方便,可按使用者的要求随意组合,且外观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的结构如图1所示,一种镜片陈列架,包括底座1,在底座1上设有陈列台2,本实施例中,陈列台2设有两块,底座1为块状体,呈薄状长方体。陈列台2也为块状体,其外观类似长方体状,其前表面7为梯形,陈列台2的下底面的面积是底座1上底面面积的四分之一,陈列台2位于底座1上面,两块陈列台2呈对称分布。陈列台2上设有镜片支架3,镜片支架3为卡槽体,其带有前挡板5与后挡板6,后挡板6的高度大于前挡板5的高度,前挡板5与后挡板6之间形成一卡槽,镜片4就位于卡槽内。由于后挡板6的高度大于前挡板5的高度,镜片4位于卡槽内可得到很好的支撑。本实施例在具体实施时,将底座1放置在展示柜中,底座1上放上陈列台2,陈列台2上放上镜片支架3,将需展示的镜片置于镜片支架3的卡槽中。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结构如图2所示,一种镜片陈列架,包括底座1,在底座1上设有陈列台2,本实施例的结构与实施例一相同,区别在于陈列台2设有1块。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陈列台2可根据展示需要随意选择,随意组合,陈列台2上放上镜片支架3,将需展示的镜片置于镜片支架3的卡槽中。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实施方式,凡采用同等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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