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键盘的背光构造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21005.0 | 申请日: | 2006-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1844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周进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巨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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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键盘 背光 构造 | ||
1.一种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具有:
键帽(11),为不透光的元件,在所述键帽(11)的底面具有可透光的弹性体(12);
设于所述键帽(11)表面且呈明亮状的字符或符号(120);
可透光的悬吊机构(13),支撑所述键帽(11);
背光单元,可发出光线并将产生的光线照向所述键帽(11)的正下方,进而在所述键帽(11)的边缘产生明亮的轮廓;以及
底板(10),承载着上述的各元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键帽(11)为完全不透明,所述字符或符号(120)可以自发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键帽(11)的面向光源的背面侧具有反射层(11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键帽(11)的面向光源的背面侧具有反射层(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键帽(11)表面的所述字符或符号(120)可透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键帽(11)可透光,在所述键帽(11)的面向光源的背面侧具有反射层(110),但在所述字符或符号(120)处则未具有所述反射层(1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单元具有电路板(14)、遮蔽元件(15)与发光元件(16),所述电路板(14)是介于所述遮蔽元件(15)与所述发光元件(16)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板(14)正对于所述键帽(11)的正下方位置具有透光区域(18),所述遮蔽元件(15)在相应于所述透光区域(18)的位置具有穿孔(150),以供所述发光元件(16)发出的光线仅能通过所述透光区域(18)及所述穿孔(150)而投射至所述键帽(11)的正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16)可以是电致发光板、发光二极管、光导引装置中的任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键盘的背光构造,其特征在于,具有一桥板(20)介于所述键帽(11)与所述背光单元之间,用以支撑所述悬吊机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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