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薄型眼镜式显示器使用的光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08791.0 | 申请日: | 2006-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24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杨相利;何慧娟;李铁才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9/34;G02B13/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3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薄型 眼镜 显示器 使用 光学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眼镜式显示器的成像部件,具体是涉及一种超薄型眼镜式显示器使用的光学系统。
背景技术
眼镜式显示器最重要的指标有:薄、轻的几何外型,锐利的图像,宽的视域。
现有技术中,能够看到的眼镜式显示器其厚度都在25mm以上,带在头上显得笨重,使用很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厚度尺寸小于18mm的超薄型眼镜式显示器使用的光学系统,通过玻塑混用和塑料非球面设计,产生更大屏幕的视觉效果和更小的图像畸变。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调焦功能眼镜式显示器使用的光学系统,可以方便近视的人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超薄型眼镜式显示器使用的光学系统,包括两个完全相同的光学透镜组件,所述光学透镜组件共由四片透镜构成,其中四片透镜的光焦度依次为正、正、负、正,且四片透镜的光轴重合设置。所述光学透镜组件的焦距为11~12mm,后截距即从最后透镜面至被显示图像表面的距离为2.5~4mm,并且光学总长即从第一透镜面至被显示图像表面的距离不大于17mm。
其中,所述光学透镜组件的一种结构型式为靠近眼睛的第一镜片和第二镜片为玻璃球面镜片,其折射率范围分别为Nd1=1.68~1.74、Nd2=1.63~1.65,第三镜片和第四镜片为塑料非球面镜片,其折射率范围分别为Nd3=1.57~1.59、Nd4=1.49~1.53;所述四片透镜中第一镜片的有效通光口径为17~15mm,第二镜片、第三镜片和第四镜片的有效通光口径为15~9mm;所述第一镜片上下两个边被制成两条平行直边,直边间距尺寸为13~17mm。所述光学透镜组件的另一种结构型式为靠近眼睛的第一镜片为玻璃球面镜片,其折射率范围为Nd1=1.70~1.75,第二镜片、第三镜片和第四镜片均为塑料非球面镜片,其折射率范围分别为Nd2=1.49~1.53、Nd3=1.57~1.59、Nd4=1.49~1.53;所述四片透镜中第一镜片的有效通光口径为15~17mm,第二镜片、第三镜片和第四镜片的有效通光口径为9~15mm;所述的第一镜片上下两个边被制成两条平行直边,直边间距尺寸为13~17mm,根据具体情况(如考虑注塑工艺等)这种结构中的第二镜片和第三镜片有的也可以制成两条平行直边。
作为优选,所述光学透镜组件靠近眼睛的一端呈扁圆柱形,另一端呈圆柱形;光学透镜组件紧凑的封装在一个塑料外壳中,其中靠近眼睛的二片或三片镜片直径大于另外镜片的直径。
作为优选,所述塑料外壳通过螺纹口连接在支架上,螺纹口的螺距为0.5mm,可以改变光学透镜组件至被显示图像表面的距离,即改变了光学系统的后截距,通过这种调节可满足近视的人使用;后截距调节机构主要是:塑料外壳旋转180度停在第一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0.25mm,再转180度停在第二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0.5mm,再转180度停在第三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0.75mm,再转180度停在第四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1.0mm,再转180度停在第五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1.25mm,再转1 80度停在第六位置的后截距变化是1.5mm。对于本发明短焦距光学系统,1.5mm的后截距变化,已经可以满足-1D~+5D的视力校正。
采用上述机构,使得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巧妙,布局合理等特点。整体厚度不超过18mm,结构更加紧凑小巧,配戴起来更加舒适方便,本实用新型通过玻塑混用和塑料非球面设计,产生更大屏幕的视觉效果和更小的图像畸变。采用分级调整后截距的方法,使得本实用新型两眼调整到同一视度比较方便,结构简单,由于光学系统的出瞳是长方型的,而且必须保证双眼显示器与光学系统水平轴线重合,只需本实用新型光学组件与眼镜式显示器具有外型定位即可。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未经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10879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