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5037.2 | 申请日: | 2006-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228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林文聪;陈玉超;唐清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优美广告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3 | 分类号: | G09F9/33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雄杰 |
地址: | 518008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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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插件 led 灯光 广告 发布 装置 | ||
1、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包括导线、电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若干单元插件和广告底板;
所述的广告底板上设置若干连接孔;
所述的单元插件包括底座、连接部、穿孔和灯;
所述的底座设置为一端开口的中空腔体,内为防水密封材料;
所述的连接部为通透柱体,设置在所述的底座底面上,方向与所述的底座开口相反,所述的连接部的外部尺寸略小于所述的连接孔;
所述的穿孔设置在所述的底座底面上,大小与所述的连接部适应,用于穿过所述的导线和灯;
所述的灯卡接在所述的连接部中间,并且可以伸进所述的广告底板的连接孔,通过所述的导线与电源连接,用于通电发光后形成预定的广告效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部设置为圆柱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部设置为正方柱体或者长方柱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设置为LED发光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部外表面设置有一肋部突起,且所述的肋部突起向上的坡度较小,向下的坡度较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部外表面设置有螺纹,所述的连接孔的内表面设置有螺丝,二者配合可以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部开有对称竖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单元插件和广告底板设置为塑胶材料。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侧边对称设置至少一对凹口,用于所述的导线穿过,将各个单元插件连接在一起。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插件式LED灯光广告发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设置为冷光灯或者彩色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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