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承重建筑体系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10647.3 | 申请日: | 2006-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12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7 |
发明(设计)人: | 段辉文;黄启政;田杰;黄兴桥;王永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1/04 | 分类号: | E04B1/04;E04B1/16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贵宾 |
地址: | 250014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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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纤维 增强 石膏 承重 建筑 体系 | ||
(一)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结构体系,特别涉及一种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承重建筑体系。
(二)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的需求日益旺盛,我国城镇住宅每年竣工面积达5亿平方米,且逐年增加,位于世界前列,在城乡建设中,砖混住宅占80%,大量破坏耕地,每年达20万亩。限期禁止使用粘土砖的“禁砖令”必然会使传统的砖混结构逐步退出建筑市场,而框架、剪力墙等结构体系存在工期长、造价高等不足,所以,发展一种工期短、造价低又不浪费土地资源的结构体系势在必行。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安装方便、减少污染的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承重建筑体系。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承重建筑体系,包括纤维增强石膏大板,其特殊之处在于:所述纤维增强石膏大板内灌注有砼;砼的上下两端为圈梁,砼通过其内的钢筋与圈梁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承重建筑体系,所述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是以建筑石膏、玻璃纤维、添加剂和水为原料在工厂制作的空心标准大板,长12米、高3米、厚0.12米,可以随意切割;砼为免振捣自密实细石混凝土。
该建筑体系是申请人在国家大力支持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新型环保建材,推动建筑产业化的基础上,以从澳大利亚引进的纤维增强石膏大板为主要构件研究开发出来的新型结构体系。该建筑体系为内外墙全部应用纤维增强石膏大板,板孔腔内全部灌注免振捣自密实细石混凝土,通过钢筋与圈梁连接成一个整体,承受整个建筑的竖向及水平荷载。
本实用新型存在以下优点:
1、纤维增强石膏大板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建筑石膏,建筑石膏是公认的绿色建材,对人体和周围环境没有任何污染,居住舒适,纤维增强石膏大板还可以使用工业附产石膏生产,可减少环境污染,符合科学发展观,用其代替砖瓦,不仅节省了土地,还能降低能源的消耗。
2、墙板中间带有腹孔,填充不同材料可以满足保温隔热和建筑隔声的要求,是各种建筑维护结构的优选材料,像水、电、煤气等管线都可以充分利用这个内部空间。加入混凝土的填充材料后,它的坚固程度得以加强,这种方法既方便又有效。
3、纤维增强石膏大板表面光滑洁净,可以将现场粉刷湿作业降到最低限度;墙板重量轻,面密度为40Kg/m2,因此能降低地基的深度,基础造价低;纤维增强石膏大板厚度只有120mm,与同样建筑面积的砖混结构相比,可提高使用面积8-10%。
4、施工周期短、工程综合造价低。
5、该体系处处体现着绿色、环保、节能、节地、利废的时代主题,顺应了我国当前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形势和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纤维增强石膏大板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体系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体系节点示意图。
图中:1石膏大板,2砼,3圈梁,4钢筋。
(五)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例。该实施例包括新型材料-纤维增强石膏大板1,纤维增强石膏大板1内灌注有免振捣自密实细石混凝土2;砼2的上下两端为圈梁3,砼2通过其内的钢筋4与圈梁3固定连接;纤维增强石膏大板1的主要材料为建筑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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