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短消息业务电子商务无效
申请号: | 00811559.1 | 申请日: | 2000-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36908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11 |
发明(设计)人: | 弗兰克·罗森伯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沃达弗纳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7/10 | 分类号: | G07F7/10;//G07F1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德山 |
地址: | 德国杜***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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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短消息 业务 电子商务 | ||
1.实现和结算一个买主(1)通过互联网(7,14)在一个出售产品(8)或提供服务的卖主(3)处进行的买卖的方法,其中为了一个由买主(1)经过互联网(36)提出(24)的买卖,代表买主的移动无线用户-标识的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6)由买主通过一个移动无线网(2)传送(2,7)给卖主(3)并且由卖主(3)继续传送(9)到一个安全装置(4),一个移动无线网(2)上对于此买卖的交易号(13a,13b)被传送给安全装置(4)并通过移动电话业务(37)传送给买主(1),在继续从买主(1)通过移动电话业务(14)传送(14)交易号(13a)给卖主(3)的情况下交易号(13a)被检查(4,13b;3,13b),在交易号(13a)被检查(在4中)通过的情况下开始结算(19,20;2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买卖通过一个移动无线网(2)和互联网经WAP提出(7)。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买卖通过固定网提出。
4.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买主(1)的电话号(6)包含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
5.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移动无线网中一个装置产生并/或存贮的,传送(37)给买主(1)的交易号(13a)和传送(11)给卖主(3)的交易号(13b)相同。
6.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6)由买主(1)通过移动电话业务被传送(7)给卖主(3)。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无线用户(1)的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6)通过Clip或WAP传送给卖主(3)。
8.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给买主(1)的交易号(13a)通过移动无线短消息(15),尤其是GSM,SMS-MT被传送。
9.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从买主继续传送交易号给卖主之后,从卖主继续传送交易号给安全装置(4)。
10.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安全装置(4)中为了检查而将从买主(1)经过卖主(3)传送来的交易号(13a)与已经从移动无线网运营商(2)传送(11)到安全装置(4)的交易号(13b)进行比较。
11.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交易号(13a;13b)仅对规定的时间段有效,并且在此时间段之后检查总被视为不通过。
12.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最晚在结算(19;20;21)一个基于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6)的买卖之前,用于本发明方法的买主或其移动无线终端或其移动无线用户-标识卡SIM的接通被检查。
13.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移动无线网运营商(2)的用户的接通检查在传送交易号到安全装置(4)和/或买主(1)之前进行,并且交易号仅在接通的情况下被传送。
14.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传送交易号到买主(1)和安全装置(4)之前也由移动无线网经营商(2)和/或银行检查买主(1)的偿付能力。
15.如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买卖结算由买卖时使用的移动无线网(2)的运营商(2)通过买主(1)的电信帐单进行。
16.如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结算(19,20)如此进行:由安全装置(4)给银行传送一个指示,用于在银行中根据由安全装置(4)传送的关于买主帐户的数据(14)从买主帐户中支取,并且在银行(5)中在卖主(3)的帐户上登录。
17.实现上述所有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方法的装置。
18.尤其是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它具有一个移动无线网运营商(2)和一个安全装置(4),它们被如此设计:为了一个由买主(1)经过互联网(7)提出(24)的买卖,代表买主的移动无线用户-标识的移动无线用户-标识数据(6)被传送(2,7)给卖主(3)并且由卖主(3)继续传送(9)到一个安全装置(4),用于此买卖的交易号(13a)通过移动电话业务(15)传送给买主(1)和安全装置(4)(11,13b),在继续从买主(1)通过移动电话业务(14)传送(14)交易号(13a)给卖主(3)的情况下交易号(13a)被检查(13b),在交易号(13a)被检查(在4中)通过的情况下开始结算(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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