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织物软化组分无效
申请号: | 00808082.8 | 申请日: | 2000-03-30 |
公开(公告)号: | CN13526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6-05 |
发明(设计)人: | R·G·哈尔;N·S·莱策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D3/00 | 分类号: | C11D3/00;C11D3/12;C11D3/3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钟守期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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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织物 软化 组分 | ||
1.一种固体织物软化组分,其包括:
a)一种粘土;
b)至少5%的表面活性剂体系;
c)至少15%重量的固体载体材料;
d)一种絮凝剂。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分,其中所述粘土和絮凝剂为相互之间的紧密混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分,其中所述粘土、絮凝剂、表面活性剂体系和载体材料为相互之间的紧密混合物。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中所述载体材料包括硅铝酸盐助洗剂和/或磷酸盐助洗剂,其优选存在水平为所述组分重量的15-60%。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中所述载体材料包括无机碳酸盐,其优选存在水平为所述组分重量的10-60%。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体系的存在水平为10-70%(重量),并且包括至少一种阴离子磺酸盐表面活性剂或阴离子硫酸盐表面活性剂。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中所述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体系包括,优选包括至少一种烷氧基化醇表面活性剂,优选至少两种烷氧基化醇表面活性剂。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絮凝剂包括平均分子量为150,000至3,000,000的聚环氧乙烷。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粘土的存在水平为5-60%(重量),优选包括一种绿土型粘土。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包括至少0.1%重量的增白剂。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存在形式为喷雾干燥颗粒、附聚物或挤出物。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包括至少5%(重量)的水。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包括一种选自去污聚合物、纤维素聚合物、染料迁移抑制剂、阳离子软化剂或其混合物的织物护理剂。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包括一种碳酸盐和可水溶胀的分解剂或能与碳酸盐反应形成泡腾的优选为羧酸的酸性化合物,或其混合物。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包括一种粘土混合物。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其中所述粘土、絮凝剂、表面活性剂体系和载体材料为相互之间的紧密混合物。
17.制备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组分的方法,包括首先混合粘土和絮凝剂形成紧密混合物,然后混合所述紧密混合物和表面活性剂体系和载体材料的步骤。
18.制备权利要求3-16中任一项的组分的方法,包括首先混合絮凝剂、表面活性剂体系或其部分和/或载体材料或其部分形成紧密混合物,随后混合紧密混合物和粘土和任选的表面活性剂体系的剩余部分和/或载体材料的剩余部分。
19.一种洗涤剂组合物,其包括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的组分,优选形式为片状或块状或者为颗粒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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