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微型显示元件无效
申请号: | 00264355.3 | 申请日: | 2000-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454788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17 |
发明(设计)人: | 曾令远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微型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18 | 分类号: | G02B2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钱慰民 |
地址: | 台湾省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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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型 显示 元件 | ||
1.一种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包含一控制晶片及驱动电路,所述驱动电路结合在所述控制晶片上,受所述控制晶片的显示控制;若干系列金属镜面反射门元件,它们设于所述驱动电路上,受所述驱动电路驱动,作原始影像的显像及投影显像的每一像素开启或遮断功能;以及若干个系列的调整用像素元件,它们沿所述金属镜面反射门元件外围的水平轴向及垂直轴向设置,也受驱动电路的驱动控制,作投影影像的每一像素中的开启或遮断功能,以便在投影影像调整时,提供水平轴向及垂直轴向影像像素位移调整的范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金属镜面反射门元件及调整用像素元件都包括一镜面保护层、ITO电极层、液晶层、金属电极层及晶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该镜面保护层、ITO电极层、液晶层、金属电极层及晶片依次由上而下组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金属镜面反射门元件及调整用像素元件都包括一镜面保护层、两ITO电极层、液晶层及晶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镜面保护层、ITO电极层、液晶层、ITO电极层、及晶片依次由上而下组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整用像素元件沿水平轴向(X轴)及垂直轴向(Y轴)的增设数量为四的倍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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