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按压式自灭香烟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00262084.7 | 申请日: | 2000-11-17 |
| 公开(公告)号: | CN2453700Y | 公开(公告)日: | 2001-10-17 |
| 发明(设计)人: | 任雁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雁明 |
| 主分类号: | A24F13/18 | 分类号: | A24F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实友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杰 |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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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按压 香烟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香烟使用后安全熄灭的按压式自灭香烟装置。
目前,常用的熄灭烟火的方式是按压式,这种方式主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按压的力,二是支持按压力的物体面,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这种方法灭烟不彻底,灭烟效果不好;另一种熄灭烟火的方法是水熄式,就是在容器中加入水,利用水的阻燃特性来熄灭烟火,但由于不便携带而使其应用范围有限。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有效、完全彻底的,且便于携带的按压式自灭香烟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由香烟过滤嘴1、液体管2、液体出口3、封口4组成,液体管2与香烟过滤嘴1连接,液体管2下有封口4。
液体管2上有液体出口3。
液体出口3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一个以上。
液体管2内装有阻燃液体。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由于采用了液体管2及其内的阻燃液体,即使在没有支持按压香烟的物体支持面时,也可自行控制液体管2中的液体灭烟,未施与按压力时,封口4挡住阻燃液体流出,当需要熄灭烟头时,稍施按压力,破坏封口4,而使液体流出,达到灭烟的目的。使用起来安全可靠,且便于携带。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液体管2位于香烟过滤嘴1与烟休5之间,并且与香烟过滤嘴1连接,液体管2上分布有若干的液体出口3,液体管2内充有阻燃液体,在液体管4的下端有封口4,在对香烟过滤嘴1(抑或液体管2)施加压力后,充盈在液体管2内的阻燃液体经液体出口3进入烟体5,从而熄灭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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