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后鼻孔息肉摘除器无效
| 申请号: | 00216284.9 | 申请日: | 2000-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405558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15 |
| 发明(设计)人: | 林顺涨;刘于惠;孙爱华;范静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
| 主分类号: | A61B17/32 | 分类号: | A61B17/3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丁振英 |
| 地址: | 20043***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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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鼻孔 息肉 摘除 | ||
1.一种后鼻孔息肉摘除器,由滑杆4、套管3和把手组成,其特征在于:把手由双指套环8、单指套环7和连杆6构成,滑杆4套在套管3内,两端伸出套管3,其前端1呈弯钩状,后端通过螺钉9与双指套环8的连接板12相连接,套管3的前端2呈弯钩状,并开有可接纳滑杆4前端1的钩槽,后端通过固定套5和螺钉10与连杆6的前端相连接,连杆6的中间穿过双指套环8的连接板12,后端与单指套环7连接,单指套环7可绕连接点11作转动。
2.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后鼻孔息肉摘除器,其特征在于:套管3的外直径为2-2.5mm,内直径为1.5-2.2mm,长度为120mm,前端2的钩槽宽度为1.5-2.0mm;滑杆4的直径为1.3-2.0mm,其前端1的直径为1.0-2.0mm,长度为8-10mm;连杆6的宽度为2.5mm,高度为5mm,长度为70-80mm;单指套环7和双指套环8的内直径为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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