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笔灯无效
申请号: | 00200084.9 | 申请日: | 2000-01-03 |
公开(公告)号: | CN24114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2-20 |
发明(设计)人: | 罗文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彬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3/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娴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笔灯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笔灯,其主要是在笔状壳体的未端装设发光元件,另一端设置一组内部阻抗相对远高于一般笔灯的发光元件的电子装置,例如录音装置、激光指示装置等,并且使这种电子装置及发光元件可在仅利用金属外壳作为传导体的情形下,共用同一组电池,不但可使笔灯兼具其它功能(例如录音功能或指示功能等),且其结构精简而有利于产品体积的缩减及生产成本的降低。
所述笔灯,泛指附有简易照明功能的书写工具,或是仅具有书写工具形体而未具有书写功能的照明器具,这种笔灯因其体积小、携带方便而较常为医务人员所使用,例如探照眼睛或口腔,但是,人们常用笔灯并不是因为它兼具有书写及照明功能,而是因为它是一种可以如书写笔一样,方便携带的简易照明工具,事实上,由于笔灯的外壳通常为金属制成,且其内部必需装设电池,因此,它将具有一定重量,用于书写,虽然过于笨重,使用上相当不便,再者,轻便且书写流畅的自来水笔,随处可得而足够使用,因此,笔灯即使具有书写功能,大部份也被闲置不用而形同虚设一般,因此,具有书写功能的笔灯,如台湾公告第307237号“笔灯改良构造”、公告第302843号“灯笔”等,实际上并不符合现实的使用需求,而确实有再加以改良的必要。
承前段所述,在笔灯上附加诸如激光指示装置或录音装置等,可提高其实用性以切合实际使用需求,但具体的做法则有许多难以突破之点,使得目前笔灯大多只是单纯的照明及未合实际使用需求的书写功能而已,主要原因在于笔灯一端已经装设有照明元件(一般为灯泡),其另一端如果要再装设诸如激光指示装置或录音装置时,最简单的作法就是提供两组电池,一组供电于灯泡,另一组供电于激光指示装置(或录音装置),且各组都是独立的开关控制启动,这样的做法所面临的问题是体积无法减小,因为电池部份就占用相当大的空间;而为控制笔灯的体积而使其具有轻巧、便于随身携带的特性,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使笔灯的灯泡及另一端附加装置共用同一组电池。
请参阅图1,其为一般笔灯的电路示意图,其中笔灯的金属外壳10,在开关11为“ON”时,如金属导线一般而使灯泡12、电池13等构成一导通回路,此时灯泡12亮起而以作简单照明用,当开关11为“OFF”时,则无法形成导通回路而灯泡12亦无任何电流通过;如图2所示,其为一种现有激光指示装置20的电路图,当按压开关21被按下而呈“ON”状态,晶体管22、23导通而使激光二极管24动作并激发光束,以作为指示用,当松开按压开关21后,晶体管22、23随即截止而使激光二极管24停止动作;现在,试将图2所示的现有激光指示装置20直接装设在图1的笔灯中,即如图1中虚线部份所示;因为激光指示装置20的VCC必需接于电池13的正端,而VDD必需接于电池13的负端,在图1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当图2的电路如前述般加入图1后,VDD至电池负端的部份,仍然可以利用笔灯的金属外壳作为传导体,但是VCC至电池13的正端部份,显然不能再利用笔灯的金属外壳作为传导体了,此时势必增加一条导线或改变整个笔灯外壳的设计,否则VCC至电池13正端的部份将无法连接起来,但是若采用增加导线或改变笔灯外壳结构的方式,将造成成本增加,尤其是增加导线时,将会阻碍电池的安装与更换,除非将导线外缘绝缘并将其埋设在金属外壳的壳壁内。
从上面的引述中,可知悉,欲在笔灯上附加诸如激光指示装置或录音等看似简易,但是,如果考虑到体积小型化、电池共用、结构精简、生产容易及成本降低…等各方面的要求时,则欲在笔灯上附加诸如激光指示装置或录音装置等显非易事,这一点,也是本实用新型在设计上主要困难点所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仅留笔的形体,以保持其体积小、方便携带的特性,保留简单的照明功能的笔灯。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录音功能的笔灯。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措施:
本实用新型的笔灯,包括一金属筒体、设于金属筒体一端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金属筒体另一端的激光指示装置、设于激光指示装置上的切换开关以及设于金属筒体内部,介于发光装置及激光指示装置之间的电池;发光装置的一端利用金属筒体作为导体与激光指示装置的正端连接,发光装置的另一端与电池正端接触;切换开关的一端亦连接至激光指示装置的正端,其另一端与按压开关的一端连接而接触电池的负端,按压开关的另一端接至激光指示装置的内部电路。
其中,所述的激光指示装置为一个录音装置。
其中,所述的发光装置为一个灯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丰彬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丰彬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020008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