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粉状室内耐水腻子无效
| 申请号: | 00125378.6 | 申请日: | 2000-09-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3459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4-24 |
| 发明(设计)人: | 邱文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中铝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9D5/34 | 分类号: | C09D5/34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忠 |
| 地址: | 201204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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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粉状 室内 耐水 腻子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中的建筑涂料,特别是涉及一种粉状室内耐水腻子组合物的配方。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居室的布局与格调越来越重视。而墙面在整个装饰环节中起到了基础的作用。尤其是涂料和油漆的推广和应用,使墙面的色彩和质感越来越多姿多彩。但墙面在刷涂这些装饰性材料时,必须经过一定的处理,这类用于墙、顶等界面处理的材料,通常被称为“界面剂”,俗称“腻子”。
目前,国内使用的室内腻子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膏状产品:其主要物理性状为白色糊状,通常是将一些常见的无机物料与有机的增稠剂、防腐剂混合在一起配制而成,如韩国产的“双熊PADECOT腻子”。二是双组分产品:其主要是由A、B两组成分,A通常为骨料,B是类似增稠剂、保水剂的物料,使用时必须将两者按比例混合而成,如荷兰产的“HSD熟胶粉”。三是目前较先进的预混粉料:这类产品预先调配成粉状,使用时只需加水就可以直接使用,方便、省时,如新加坡产的“K28预拌腻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3049-1998》中规定:膏状腻子的贮存期为2个月:双组分腻子液态胶粘剂贮存期为6个月:粉状腻子贮存期为12个月。因此从经济性方面考虑,粉状腻子同样具有较大的优势。
在墙面的腻子的应用及日后墙面的维护中,最令施工者和业主头疼的主要是以下几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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