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放电装置和成象设备无效
申请号: | 00121643.0 | 申请日: | 2000-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280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1-17 |
发明(设计)人: | 武藤一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G15/047 | 分类号: | G03G15/047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冯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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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放电 装置 成象 设备 | ||
1、一种放电装置包括:
一个放电组件;
一个用于支撑所说放电组件的支撑构件;
一个充电装置接触部分;和
一个放在所说放电组件和所说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之间的电阻元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电装置,其中向所说充电装置接触部分提供的是交流电压。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放电装置,还包括一个与所说放电组件连接的放电丝。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电装置,其中所说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为锥形并适于与导电的弹性元件相接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放电装置,其中所说电阻元件可与所说支撑构件相连和分离。
6、一种成象设备包括:
一个具有分离充电装置的图象形成单元;
一个交流电底板;
一个连接所说交流电底板的主体接触器;
和一个可与所说主体接触器相连接/断开的高压接触部件,这个高压接触部件包括:
一个放电组件;
一个用于支撑所说放电组件的支撑构件;
一个与主体接触器相连的充电装置接触部分;和
一个放在所说放电组件和所说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之间的电阻元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象设备,它还包括一个放置在所说成象设备主体的后部的框架,其中所说的主体接触器放在所说框架之外。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框架具有一个开口部分,当安装所说的高压接触部件时、可使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与所说的主体接触器接触。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电阻元件放在所说的框架内。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通过放电丝向所说分离充电装置提供的是交流电压。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主体接触器是一个导电的弹性元件。
12、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电阻元件可与所说的支撑构件相连和断开。
13、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图象形成单元包括一个用于携带调色剂图象的图象载体和可把所说图象载体上的调色剂图象转印到一个转印材料上的转印装置,在转印之后用所说的高压接触部件使所说转印材料中所充的电荷消除。
14、一种成象设备包括:
一个具有高压构件的图象形成单元;
一个交流电底板;
一个与所说交流电底板相连的主体接触器;和
一个可与所说主体接触器相连接/断开的高压接触部件,这个高压接触部件包括:
一个放电组件;
一个用于支撑所说放电组件的支撑构件;
一个与所说主体接触器相连的充电装置接触部分,和
一个放置在所说放电组件和所说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之间的电阻元件。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象设备,它还包括一个放置在所说成象设备主体的后部的框架,其中所说的主体接触器放在所说框架之外。
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框架具有一个开口部分,当安装所说的高压接触部件时可使充电装置接触部分与所说的主体接触器接触。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电阻元件放置在所说的框架内。
18、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成象设备,其中所说的电阻元件可与所说的支撑构件相连和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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