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静置型动态显像看板的配置法无效
申请号: | 00100335.6 | 申请日: | 2000-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306268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8-01 |
发明(设计)人: | 曾绍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绍谦 |
主分类号: | G09F19/00 | 分类号: | G09F19/00;G09F19/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奥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占梅 |
地址: | 台湾省桃园县***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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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静置型 动态 显像 看板 配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静置型显像看板的配置方法,特别是一种静置型动态显像看板的配置方法。主要是将具有既定速率下动态显像能力的多个静置型单位看板,设置于具有行进限速的交通路径周边,以利用路人在不离开安全操控交通工具的视距范围内,能观赏于安全行进限速下,由该多个看板所显像的动态影像、藉此以主动提示用路人目前的行进速率资讯,并提供具可观性的动态广告、宣导动态影像等,能柔性吸引用路人自我约束安全行进速度,促使用路人能自然维持所设定的速率行进,提振用路人于行进间维持高度的警觉性,并提升交通路径周边广告看板的设置价值。
按,动体视野是指人类呈移动状态而眼睛位置不变所能看见的范围,动体视野与动体视力相同,当人类移动速度愈高,其可见视野范围便越狭窄,如此对危险状态的发现便会越迟缓,造成潜藏的灾难危险性(配合图1所示,注1),诸如常见于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车道旁所设置的静置型看板等,其设置方式便必须考虑上述的动体视野因素,以达对用路人有效的讯息告知或视觉传达,并考虑看板所揭内容的配置显示清晰与否,促使用路人于行车时能安全且清楚观赏其静置型看板所揭示的内容,其中首推以官方所设置的静置型看板最应考虑到用路人行车观赏的安全性。
举如官方所设置的静置型资讯可变标志(CMS,Changeable MessageSigns),为让于道路内行驶中的用路人能清楚且轻松的见悉看板上的示意内容,其配置方式必须考虑到各种车速行驶中用路人眼睛与静置型看板间的最小判读距离Dv(m)以及最大舒适观赏仰角α(度),与看板揭示内容的明暗辉度比Lc(cd/m2)等要素,其中:
最小判读距离Dv是应包含用路人最小阅读距离DT(m)加上车辆接近看板时因眼睛视角过大所造成无法判读的消失距离Dd(m)(配合图1所示),且知用路人辩识看板的最小判读距离Dv的取得,是与看板下缘距地面垂直距离h(m)、看板高度hd(m)、用路人眼睛高度he(m)、车辆时速V(km/hr)、字数N(个)以及阅读看板所需时间t(秒/个)等具有关联性(注2),其计算公式如下:
最小判读距离Dv=消失距离Dd+阅读距离Dr
Dv=[(h+hd-he)/tanα]+[(V×N×t)÷3.6]
上述计算公式可配合下列表一取得在不同车速与字数时的最小阅读距离Dr及最小判读距离Dv(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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