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系统和自行式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11403.3 | 申请日: | 2017-07-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45546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5 |
发明(设计)人: | D.基伊斯林格;G.弗里茨;G.克伦恩;E.韦伯 | 申请(专利权)人: | 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25 | 分类号: | F21S41/25;F21V23/04;F21W102/13;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杨国治;张昱 |
地址: | 奥地利韦*** | 国省代码: | 奥地利;AT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系统和自行式车辆,具体而言,照明系统(200),用于自行式车辆(100),所述照明系统用于产生和传输适应性的光信号消息到各个交通参与者(300、400)处,其中,所述适应性的光信号消息由所述自行式车辆(100)的至少一个车辆大灯(101、101')产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车辆大灯(101、101')包括至少一个适应性的照明器件(201、201'、202、202')用于产生所述光信号消息。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自行式车辆(100)、尤其机动车,带有本实用新型的照明系统(200)。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式车辆 照明系统 本实用新型 信号消息 车辆大灯 照明器件 机动车 传输 交通 | ||
【主权项】:
照明系统(200),用于自行式车辆(100),所述照明系统用于产生和传输适应性的光信号消息到各个交通参与者(300、400)处,其中,所述适应性的光信号消息由所述自行式车辆(100)的至少一个车辆大灯(101、101')产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车辆大灯(101、101')包括至少一个适应性的照明器件(201、201'、202、202')用于产生所述光信号消息,其特征在于,作为适应性的照明器件的是用于产生至少一个适应性的角度分辨的信号光分布的至少一个适应性的信号光模块(201、201')以及用于产生至少一个适应性的投影光分布的至少一个适应性的投影照明装置(202、202'),在所述照明系统中布置有至少一个车辆大灯(101、101'),至少一个图像拍摄机构(203)设立成,分别单个地探测其它的处于车辆周围环境中的交通参与者(300、400)并且考虑在所述自行式车辆(100)和各个交通参与者(300、400)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变化,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适应性的信号光模块(201、201')和所述至少一个适应性的投影照明装置(202、202')能够通过至少一个控制单元(204、204')来控制以用于以至少一个适应性的角度分辨的信号光分布和/或至少一个适应性的投影光分布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将光信号消息传输到相应探测的交通参与者(300、400)处。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ZKW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720811403.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