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有线电视节目分享及对账方法、终端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537448.0 | 申请日: | 2017-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5447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3 |
发明(设计)人: | 裴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云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78 | 分类号: | H04N21/478;H04N21/83;H04N21/845;G06Q20/12 |
代理公司: | 武汉蓝宝石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42 | 代理人: | 廉海涛;常海涛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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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有线电视节目分享及对账方法、终端及系统,分享系统将至少一个有线电视频道节目信息根据用户的购买请求封装成多个电子礼包,并分享至目标群组;分享系统接收目标群组内的成员终端接收到电子礼包后通过激活而生成的节目订单;分享系统进行电子礼包和节目订单的对账,对账成功则分享系统根据节目订单与有线电视BOSS系统进行交互生成与群组成员对应的BOSS订单,并由BOSS系统为群组成员开通相应的节目。本发明对电视节目收视的购买及使用进行了创新性的改造,使得两步分离,多人参与,实现了电视节目收视权利的碎片化、可流转,带来了全新的互联网式的电视节目收视体验。改造了传统电视服务机构对账的模式,再不改变原有BOSS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实现了新型模式的对账方法。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线电视 节目 分享 方法 终端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有线电视节目分享及对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分享系统将至少一个有线电视频道节目信息根据用户的购买请求封装成多个电子礼包,并分享至目标群组;分享系统接收目标群组内的成员终端接收到电子礼包后通过激活而生成的节目订单;分享系统进行电子礼包和节目订单的对账,对账成功则分享系统根据节目订单与有线电视BOSS系统进行交互生成与群组成员对应的BOSS订单,并由BOSS系统为群组成员开通相应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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