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及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66033.0 | 申请日: | 2013-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142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4-15 |
发明(设计)人: | 黄酒华;牛金龙;华燕;陈连禄;郦华祥;陈征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5 | 分类号: | E02D29/05;E02D1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陆花 |
地址: | 31202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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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及结构,该方法包括: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在塔楼区域外侧增加设置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并进行塔楼区域内的工程桩施工;当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及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与此同时,穿插进行非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和非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后,塔楼区域进行上部结构施工,与此同时,非塔楼区域在非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完成且塔楼区域地下一层楼板施工完成后,进行非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施工。本发明可将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进度的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底盘 建筑 施工 方法 结构 | ||
【主权项】:
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1,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步骤2,在塔楼区域外侧增加设置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并进行塔楼区域内的工程桩施工;步骤3,当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及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与此同时,穿插进行非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和非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步骤4,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后,塔楼区域进行上部结构施工,与此同时,非塔楼区域在非塔楼区域的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完成且塔楼区域地下一层楼板施工完成后,进行非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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