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焊接的保护气体以及焊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84153.6 | 申请日: | 2013-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648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宋仁国;徐一铭;孔德军;陆海;李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恒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26/14 | 分类号: | B23K26/14;B23K26/2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8 | 代理人: | 孙国栋 |
地址: | 215638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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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激光焊接的保护气体,其中,以体积比计算,所述保护气体包括92%~96%的惰性气体和4%~8%的CO2;其中,所述惰性气体包括He和Ar,以体积比计算,He和Ar的比例为60%~70%:30%~40%;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激光焊接的方法,其中,在焊接过程中采用侧吹式喷射如上所述的保护气体驱除焊接区域上方的光致等离子体。本发明提供的保护气体在激光焊接过程中能够有效驱除焊接区域上方的光致等离子体,降低光束吸收和散射损失,提高激光能量与焊接工件的耦合;并且该保护气体的成分成本低,降低了生产成本,适合于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焊接 保护 气体 以及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激光焊接的保护气体,其特征在于,以体积比计算,所述保护气体包括92%~96%的惰性气体和4%~8%的CO2;其中,所述惰性气体包括He和Ar,以体积比计算,He和Ar的比例为60%~7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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