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照明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97420.6 | 申请日: | 2012-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33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大谷友昭;内田直树;河合宏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5/04;F21W101/0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刘晓迪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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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以利用配置于其前方侧的透光部件使来自发光元件的光向灯具前方射出的方式构成,可形成为薄型的灯具构成,进而可通过其照射光来形成近光用配光图案,可在从其明暗截止线向上方离开的位置形成OHS照射用配光图案。使来自发光元件(12)的光在透光部件(14)的前表面(14a)进行内面反射,然后在其后表面(14b)再次进行内面反射后从其前表面射出。此时,在透光部件的前表面形成透镜部(14c),该透镜部使入射到透光部件的来自发光元件的光的一部分作为朝向灯具前方且向上的直射光而射出,以在从近光用配光图案的明暗截止线向上方离开的位置形成OHS照射用配光图案。由此,能够容易实现设置于车辆前方路面的上方的高空标识的照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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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其被构成为:具备朝向灯具前方配置的发光元件、相对于该发光元件配置于灯具前方侧的透光部件,通过使从所述发光元件射出的光入射到所述透光部件并在所述透光部件的前表面进行内面反射后,在所述透光部件的后表面再次进行内面反射,然后从所述透光部件的前表面射出,由此,形成在上端部具有明暗截止线的第一配光图案,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部件的前表面由平面或者在中央具有凹曲面部的旋转曲面构成,并且所述透光部件的后表面的、位于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射入的光入射区域的外周侧的环状区域由多个曲面构成,在所述环状区域实施有反射处理,在所述透光部件的表面设有透镜部,该透镜部使射入到所述透光部件的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的一部分作为朝向灯具前方且向上的直射光而射出,以在从所述明暗截止线向上方离开的位置形成第二配光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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