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果焰蒸馏酒的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65447.5 | 申请日: | 2012-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604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2 |
发明(设计)人: | 蔡晓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夏贺兰亭酒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G1/022 | 分类号: | C12G1/022;C12G3/02;C12G3/12 |
代理公司: | 宁夏专利服务中心 64100 | 代理人: | 徐淑芬 |
地址: | 750011 宁夏回族*** | 国省代码: | 宁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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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果焰蒸馏酒的生产工艺,其特征是:首先将新鲜水果破碎,去掉枝梗,压榨,然后采用自然发酵法发酵4-10天,期间控制发酵温度18~28℃,至酒精度达到6%-13%,当发酵汁含残糖达到4g/L时停止发酵,获得水果原料酒;然后采用一次蒸馏技术进行蒸馏,蒸馏时酒度控制在60-65%,获得水果焰蒸馏原酒;原酒在自然条件下陈酿熟化1年以上。本发明工艺可最大程度的保留水果中的有效成分和芳香类物质,从而获得酒体醇厚,香馥四溢,回味无穷的水果焰蒸馏酒,该水果焰蒸馏酒同时具备了果酒的清香,粮食蒸馏酒的烈性,从而满足了市场需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果 蒸馏 生产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水果焰蒸馏酒的生产工艺,其特征是:首先将新鲜水果破碎,去掉枝梗,压榨,然后采用自然发酵法发酵4-10天,期间控制发酵温度18~28℃,至酒精度达到6%-13%,当发酵汁含残糖达到4g/L时停止发酵,获得水果原料酒;然后采用一次蒸馏技术进行蒸馏,蒸馏时酒度控制在60-65%,获得水果焰蒸馏原酒;原酒在自然条件下陈酿熟化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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