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管道修复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9838.4 | 申请日: | 2012-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5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李合群;付超魁;徐学卫;曾庆刚;张同军;张丙申;谭洪斌;李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田庄选煤厂 |
主分类号: | C09D163/00 | 分类号: | C09D163/00;C09D7/12 |
代理公司: | 郑州红元帅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7 | 代理人: | 黄军委 |
地址: | 467013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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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管道修复材料,它在于:将100重量份的环氧树脂、4-6重量份的乙二胺、25-30重量份的二丁酯和500-600重量份的耐磨颗粒混合,再加热到60-70摄氏度,并在加热过程中均匀搅拌,即得管道修复材料,所述耐磨颗粒由耐磨陶瓷片或灰绿岩粉经粉碎、研磨后制成。该管道修复材料具有制作简单、成本低廉、提高管道修复效果和延长管道使用寿命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管道 修复 材料 | ||
【主权项】:
一种管道修复材料,其特征在于:将100重量份的环氧树脂、4‑6重量份的乙二胺、25‑30重量份的二丁酯和500‑600重量份的耐磨颗粒混合,再加热到60‑70摄氏度,并在加热过程中均匀搅拌,即得管道修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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