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发光装置的伞把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57054.2 | 申请日: | 2006-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8889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4-18 |
发明(设计)人: | 颜秋展;周富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又福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9/02 | 分类号: | A45B9/02;A45B3/04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23659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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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伞具技术领域,特指一种带发光装置的伞把结构。它包括一伞把和发光装置,伞把一端开有与发光装置配合的凹槽,发光装置是嵌入凹槽内的,伞把的侧壁开有透光孔与凹槽相通,与透光孔正对的侧壁开有缺口,缺口与凹槽相通,缺口处设置有一固定块。因为伞把设置有发光装置,晚上遇到下雨天就可以利用伞把的发光装置照明,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不需要用发光装置时,只要从伞把中取出发光装置即可。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结构 | ||
【主权项】:
1、带发光装置的伞把结构,包括一伞把(1)和发光装置(2),其特征在于:伞把(1)一端开有与发光装置(2)配合的凹槽(11),伞把(1)的侧壁开有透光孔(12)与凹槽(11)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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