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和后驱动滑瓦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920232440.8 | 申请日: | 2019-0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192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3 |
发明(设计)人: | 桂慎太郎;迈克尔·米克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信技术中心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J7/057 | 分类号: | B60J7/057 |
代理公司: | 11227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霖;王艳江<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美国密***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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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滑瓦 高速操作 驱动连杆 天窗 后驱动 完全关闭位置 驱动 玻璃面板 功能支架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天窗设备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包括:
引导驱动滑瓦,所述引导驱动滑瓦包括第一引导通道和第二引导通道;以及
驱动连杆,所述驱动连杆包括从所述驱动连杆的表面突出的一个或更多个销,
其中,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销中的一个销作为旋转中心以可滑动的方式联接至所述引导驱动滑瓦的所述第二引导通道,
其中,在所述引导驱动滑瓦的前端部处具有约束部分,所述约束部分接触所述驱动连杆的前端部,并且
其中,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前端部包括被约束部分,所述被约束部分位于所述旋转中心的前方并且接触所述约束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约束部分包括抵接表面,所述抵接表面包括用以引导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被约束部分的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约束部分的所述抵接表面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与所述第二引导通道的倾斜部分的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被约束部分包括抵接表面,所述抵接表面具有与所述驱动滑瓦的所述约束部分的抵接表面接触的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驱动连杆的纵向轴线和所述引导驱动滑瓦的纵向轴线形成围绕所述旋转中心的驱动连杆角度,所述驱动连杆角度是非零值的角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驱动连杆角度在2°与25°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引导驱动滑瓦组件,其中,在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销中的所述一个销于所述引导驱动滑瓦的所述第二引导通道的倾斜部分内滑动期间,所述驱动连杆角度是恒定的。
8.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天窗设备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驱动滑瓦组件包括:
位于支架的后端部处的后支架,所述后支架包括被引导部分;以及
后驱动滑瓦,所述后驱动滑瓦包括引导部分和后支架槽,所述引导部分用于引导所述后支架的所述被引导部分,所述后支架槽接纳所述后支架的所述被引导部分,
其中,所述支架保持所述天窗设备的玻璃面板,并且所述支架以可操作的方式联接至驱动连杆,所述驱动连杆包括从所述驱动连杆的表面突出的一个或更多个销,
其中,从所述驱动连杆的所述表面突出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销中的一个销作为旋转中心以可滑动的方式联接至引导驱动滑瓦,并且
其中,所述后驱动滑瓦联接至马达,所述马达使所述后驱动滑瓦沿向前方向平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后支架包括后驱动滑瓦槽,所述后驱动滑瓦槽接纳所述后驱动滑瓦的所述引导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驱动连杆经由位于所述后支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通孔处的联接件以可操作的方式联接至所述支架。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后驱动滑瓦的所述引导部分包括具有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的引导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后支架的所述被引导部分包括具有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的表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后驱动滑瓦组件,其中,所述后支架的所述被引导部分的所述表面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弯曲部分中的一个弯曲部分是抵接表面的弯曲部分,所述抵接表面的所述弯曲部分与所述后驱动滑瓦的所述引导部分的引导表面的弯曲部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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