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头、雾化器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96818.2 | 申请日: | 201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253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3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市派腾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89 | 代理人: | 曹军 |
地址: | 213022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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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 雾化器 电子 | ||
1.一种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包括发热组件、导气件以及吸液件,所述发热组件包括红外辐射体以及收容于所述红外辐射体内部的发热元件,所述导气件设置在所述红外辐射体和所述吸液件之间,且所述导气件为多孔件,所述导气件的孔洞连通形成出气通道,所述吸液件上吸附的烟液在所述发热组件和/或所述导气件的加热下形成烟雾,所述烟雾通过所述出气通道流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件套设在所述红外辐射体的外部,且所述导气件的内周面与所述红外辐射体的外周面接触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件套设在所述红外辐射体的外部,且所述导气件的内周面与所述红外辐射体的外周面之间具有一间隙。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气件为金属网。
5.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还包括雾化头套管,所述吸液件套设在所述导气件的外部,所述吸液件的内周面与所述导气件的外周面接触设置,所述雾化头套管套设在所述吸液件的外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液件的外周面与所述雾化头套管的内周面接触设置,所述雾化头套管上设置有进液孔,所述进液孔与所述吸液件液体连通。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还包括安装在所述雾化头套管一端的雾化头底座以及安装在所述雾化头底座上的电极,所述电极与所述发热元件电性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头套管相对所述雾化头底座的一端内设置有卡环,所述电极上端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卡阶,所述发热组件的一端抵持在所述卡阶上,所述发热组件的另一端卡持在所述卡环上。
9.一种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头。
10.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包括权利要求9所述的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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