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树脂黑切片的蓝相测试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771230.1 | 申请日: | 2017-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8907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3 |
发明(设计)人: | 裴迅;郭鹏杰;姚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25 | 分类号: | G01N21/25 |
代理公司: | 12103 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倩<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地址: | 30045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树脂 切片 测试 评价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树脂黑切片的蓝相测试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ⅰ)标准白板校正;(ⅱ)标准黑板校正;(ⅲ)样品准备;(ⅳ)数据测试;(ⅴ)绘制标准曲线、计算线性方程;(ⅵ)精密度评估;(ⅶ)准确性评估。本发明不需要对切片进行注塑成样条等前处理,分析过程中不消耗其它材料或破坏样品,分析速度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成本低、测试过程无污染,弥补了树脂黑切片在色彩表达上,蓝相评价方法的技术空缺。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树脂切片颜色的分析管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树脂黑切片的蓝相测试评价方法。
背景技术
树脂是指相对分子量不确定但通常较高,常温下呈固态、中固态、假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物质。早期人们对树脂的应用,仅限于天然树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合成树脂的应用范围远大于天然树脂,合成树脂是指由简单有机物经化学合成或某些天然产物经化学反应而得到的树脂产物,广泛应用于塑料制造,是制造合成纤维、涂料、胶粘剂、绝缘材料等的基础原料。
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国内外企业对树脂黑切片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合成树脂的原料情况,生产出来的合成树脂大多数为白色颗粒,通常在后期的加工过程中,加入黑色添加物对合成树脂进行物理或化学的有色改性,树脂颗粒和色母粒经过螺杆挤压进行二次造粒形成有色合成树脂,产出的合成树脂黑切片所显现出的黑色,在视觉上呈现出偏蓝相或偏红相。由于蓝相黑在视觉上更接近于纯度黑色,红相黑偏离纯度黑色,所以下游行业普遍对蓝相黑切片的认同度高于红相。以往颜色评价方法,常采用经验丰富的标准观察者,通过对待测样品的目视观察,给出主观经验评价,但在蓝相区域内,视觉的分辨能力在方向上会有所改变,采用比色法分析蓝相程度,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较大误差,这种方法往往是因人而异,结果各不相同,分析人员需具备丰富经验,且不可替代性强,难以用直观的方式表示蓝相程度,所以用科学技术方法对黑色蓝相进行评价势在必行。
随着科技的发展,在各行业的颜色管理领域,色差仪是常用高精度仪器,用来快速测定样品的颜色及色差,利用L*a*b*色空间法原理,能够直观表达各种物色。色差仪在各行各业已有广泛应用,例如在尼龙工业中,也常用色差仪检测尼龙切片的黄度指数,国内外已有采用色差仪测定评价塑料及纤维的白度、亮度及色差的方法,但对黑色蓝相程度进行评价是颜色管理领域的技术难题,采用色差仪测定评价树脂黑切片的蓝相程度仍尚未见报。
L*a*b*色空间法,是在1931年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提出XYZ三刺激值的基础上,给出比Yxy色空间更为均匀的相对于视差的色差,是一种通过某种符号(如数字)表示物体颜色的方法,常用于实验室和产品开发研究中的高精度色彩分析和管理。
根据CIE曾给出的人眼相符的光谱灵敏度曲线(即配色函数)中,分别在红绿蓝三个不同波长有高灵敏度,所以颜色被认为是物体所收到的光线中不同成分(色刺激)的合成物。色差仪既是模拟人眼对红、绿、蓝光感应的光学测量仪器,可以对被测物体进行多角度分析,采用过滤传感器测量XYZ三刺激值(刺激值=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试样光谱反射比×配色函数),对L*a*b*色空间进行计算,所有的颜色都可以通过任何一种L*a*b*颜色标尺被感知并测量,如图1所示,其中L轴为亮度轴,0为黑,100为白;a轴为红绿轴,正值为红,负值为绿,0为中性色;b轴为黄蓝轴,正值为黄,负值为蓝,0为中性色。
这些标尺可以用来表示试样与标样的颜色差异,通常以Δa、Δb、ΔL为标识符,常按公式 ΔE*=1/2[(ΔL*)+(Δa*)+(Δb*)]计算ΔE,被定义为样品的总色差,但其不能表示色差的偏移方向,故不能用以评价黑切片的蓝相程度。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种树脂黑切片的蓝相测试评价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树脂黑切片的蓝相测试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ⅰ)标准白板校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771230.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