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负极活性物质和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59376.0 | 申请日: | 2017-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76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蚊野聪;松下纯子;北条伸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36 | 分类号: | H01M4/36;H01M4/38;H01M4/48;H01M4/587;H01M4/62;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徐健;王磊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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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负极 活性 物质 电池 | ||
1.一种负极活性物质,含有碳材料和硅材料,
所述碳材料含有硼,
所述硅材料含有硅和氧化硅之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硅材料是不含硼的材料,
在采用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得到的B1s谱中,所述碳材料在结合能187.0eV以上且192.0eV以下的范围具有峰,
在采用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得到的B1s谱中,所述碳材料在结合能187.0eV以上且192.0eV以下的范围具有的峰的面积相对于在结合能184.0eV以上且196.5eV以下的范围具有的全部峰的总面积的比例为50%以上,
在采用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得到的B1s谱中,所述碳材料在结合能187.0eV以上且188.5eV以下的范围具有峰,
在采用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得到的B1s谱中,所述碳材料在结合能187.0eV以上且188.5eV以下的范围具有的峰的面积相对于在结合能184.0eV以上且196.5eV以下的范围具有的全部峰的总面积的比例为50%以上,
所述碳材料中硼的含量相对于所述碳材料,以硼原子质量换算计为0.5%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所述碳材料含有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所述碳材料中氮的含量相对于所述碳材料,以氮原子质量换算计为0.4%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所述硅材料中所含的所述硅或所述氧化硅相对于负极活性物质的总量的比例为0.5重量%以上且50重量%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所述氧化硅为SiOx,其中0.1≤x≤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
所述硅材料的表面涂布了碳。
7.一种电池,具备正极、电解质和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负极活性物质的负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
所述负极含有所述负极活性物质作为主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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