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83927.9 | 申请日: | 2016-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986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石德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4 | 分类号: | G06F9/44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张润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山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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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界面 展示 方法 装置 | ||
1.一种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移动终端的设备信息;其中,所述设备信息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系统的版本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型号信息;
根据所述设备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锁屏界面的目标展示方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屏界面的展示方式包括:第一展示方式和第二展示方式,其中,第一展示方式为基于所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中的应用程序组件展示锁屏界面;所述应用程序组件用于向用户提供屏幕;所述第二展示方式为基于悬浮窗展示所述锁屏界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设备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锁屏界面的目标展示方式,包括:
根据所述版本信息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满足预设的第一条件;其中,所述第一条件为所述操作系统对应的版本等级超出预设的版本等级且所述操作系统中设置有导航栏;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一条件,则确定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一展示方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未满足所述第一条件,根据所述型号信息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为预设的第二条件;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的机型为指定的机型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设置成指纹解锁;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二条件,则确定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一展示方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未满足所述第二条件,则从云端获取预设的第三条件;所述第三条件中包括使用所述第二展示方式作为所述目标展示方式的移动终端的机型;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三条件,则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二展示方式。
6.一种锁屏界面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移动终端的设备信息;其中,所述设备信息包括所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系统的版本信息和所述移动终端的型号信息;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设备信息确定所述移动终端锁屏界面的目标展示方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屏界面的展示方式包括:第一展示方式和第二展示方式,其中,第一展示方式为基于所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中的应用程序组件展示锁屏界面;所述应用程序组件用于向用户提供屏幕;所述第二展示方式为基于悬浮窗展示所述锁屏界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模块,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版本信息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满足预设的第一条件;其中,所述第一条件为所述操作系统对应的版本等级超出预设的版本等级且所述操作系统中设置有导航栏;
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一条件时,则确定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一展示方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断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未满足所述第一条件时,根据所述型号信息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为预设的第二条件;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移动终端的机型为指定的机型且所述移动终端未设置成指纹解锁;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二条件时,则确定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一展示方式。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锁屏界面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判断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未满足所述第二条件时,则从云端获取预设的第三条件;所述第三条件中包括使用所述第二展示方式作为所述目标展示方式的移动终端的机型;
所述确定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第三条件,则确定所述目标展示方式为所述第二展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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