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化合物及其组合物和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610362954.6 | 申请日: | 2016-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49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1-10 |
发明(设计)人: | 韩文明;徐爽;徐海彬;严加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9/44 | 分类号: | C09K19/44;C09K19/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9 | 代理人: | 甘玲;李慧 |
地址: |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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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化合物 及其 组合 应用 | ||
1.一种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组合物包含:
一种或多种通式Ⅰ的化合物
一种或多种通式Ⅱ的化合物
一种或多种通式Ⅲ的化合物
以及
一种或多种通式Ⅵ的化合物
所述液晶组合物还包含:
一种或多种通式Ⅳ的化合物
和/或
一种或多种通式Ⅴ的化合物
其中,
R1和R2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H、碳原子数为1-12的卤代的或未取代的烷基或烷氧基、环丙基、环丁基或环戊基,R1和R2不同时为H,其中,在这些基团中的一个或多个的CH2基团可以各自彼此独立地被-CH=CH-、-O-、-CO-O-或-O-CO-以氧原子不彼此直接相连的方式替代;
R3、R4、R5、R6、R9和R10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碳原子数为1-7的烷基或烷氧基,或碳原子数为2-7的烯基;
R7和R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碳原子数为1-7的烷基,或碳原子数为2-7的烯基;
表示所述环上任意一个或多个H可被F取代;
L1、L2、L3、L4、L5、L6、L7和L8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H或F;
a、b和c相同或不同,各自独立地表示0或1,且a+b+c≥1,并且当表示时,b、c中至少一个表示0;并且
d表示0或1,并且当d=0时,R6还能够表示F。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Ⅰ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0.01-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Ⅱ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0.5-7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Ⅱ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1-6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Ⅱ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5-5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Ⅱ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5-3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Ⅲ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0.5-5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Ⅲ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1-3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Ⅲ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5-3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Ⅲ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10-25%。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Ⅳ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5-50%。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Ⅳ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5-35%。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液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Ⅳ的化合物占所述液晶组合物总重量的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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