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犬类旷场实验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38514.1 | 申请日: | 2013-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261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09 |
发明(设计)人: | 丁晓麟;马大君;强京宁;方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K1/03 | 分类号: | A01K1/03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闫彪 |
地址: | 21001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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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犬类旷场 实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犬类旷场实验箱,属于电子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当前,对于动物的各种行为以及智力测试的实验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期间也产生了许多种用于检测动物行为和测试的自动化的实验装置。而发展时间最久的就是对于鼠类行为和能力的测试装置。但是对于犬类来说,鼠类的实验设备显然不能适用在犬类身上。同时,犬类的行为与鼠类有很大分别,在犬类的旷场测试中,犬类会实施较多的直立动作,这些直立动作也必须要作识别和统计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结构,但是,按照传统的人工统计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记录准确性也难以保证。尤其警犬对我国当前维稳、缉毒、刑侦、治安、保卫等特殊需要方面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育种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为了能培育更好警犬,适用于犬类的自动化旷场实验设备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可以自动记录和统计的犬类旷场实验箱。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犬类旷场实验箱,包括:箱体、第一摄像头和计算机;所述第一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箱体上方,并与所述计算机的第一数据输入端连接;所述箱体的四周设有照明灯具;所述箱体的两个相对的角上分别设有第二和第三摄像头;所述第二和第三摄像头与所述计算机的第二数据输入端连接;所述箱体上设有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连接所述计算机的第三数据输入端;所述箱体上还设有闪光灯和音响,所述闪光灯和音响分别连接计算机的第一和第二输出端口。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在于:
1、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轮子。
2、所述箱体的一侧设有可供犬进出的门。
3、所述箱体是无顶的正方形,边长3米,高1.5米;所述第一摄像头通过支架设置在所述箱体上方。
4、所述箱体内设有托盘;所述托盘完全覆盖所述箱体的底面。
5、所述托盘上画有标线。
6、所述托盘是与所述箱体底面的面积和形状相同的垫板。
本实用新型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视频识别技术,自动化的对犬类的旷场测试进行记录和统计,大大简化了记录工作;同时,采用相对设置的双摄像头对犬类的直立动作进行识别了统计,使得本系统更适用于犬类。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托盘示意图。
图中标号示意如下:1-计算机,2-箱体,3-第一摄像头,4-灯具,5-闪光灯,6-音响,7-麦克风,8-第二摄像头,9-第三摄像头,10-门,11-轮子,12-托盘。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如图1所示,包括箱体2、第一摄像头3和计算机1;本实施例中的箱体2是无顶的正方形,边长3米,高1.5米,第一摄像3头通过一个L型支架安装在箱体2上方,第一摄像头3与计算机1的第一数据输入端连接,箱体2的4个角架设有照明灯具4;箱体2的两个相对的角上分别设有第二摄像头8和第三摄像头9;第二摄像头8和第三摄像头9与计算机1的第二数据输入端连接;箱体2的第一侧面上设有麦克风7,麦克风7连接计算机1的第三数据输入端;箱体2的第二侧面上设有闪光灯5,箱体2的第三侧面上设有音响6,闪光5灯和音响6分别连接计算机1的第一和第二输出端口。
为了方便犬进出,在箱体2的第四侧面设置了一个可以从外侧锁死的门10。
工作时,首先根据需要调整灯具4的亮度,然后将犬拉进箱体2内,启动全部设备后,工作人员离开,即开始旷场测试。第一摄像头3拍摄犬的全部的平面移动轨迹,第二摄像头8和第三摄像头9则用来监控犬的直立动作,摄像头采集数据均传送给计算机1进行存储和分析。计算机1对闪光灯5和音响6进行控制,测试程序中执行对犬的灯光刺激和声音刺激,然后记录其反应。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犬类旷场实验箱是在实施例一基础上的改进,其大部分相同,不同部分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底部安装有轮子11,方便实验箱的移动。
除此外,本实施例中的箱体2底部铺设了如图3所示的托盘12;托盘完整覆盖箱体2的底面,同时便于取出。这样,在实验中,犬的粪便即可完全落在托盘上12,实验结束后,取出托盘12,换上新的托盘12,以节约时间。同时,托盘12上还有如图3所示,画有标线,标线用来辅助区分犬的活动区域,让记录人员更容易观察。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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