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犬类旷场实验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38514.1 | 申请日: | 2013-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261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09 |
发明(设计)人: | 丁晓麟;马大君;强京宁;方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K1/03 | 分类号: | A01K1/03 |
代理公司: | 南京同泽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45 | 代理人: | 闫彪 |
地址: | 21001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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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犬类旷场 实验 | ||
1.一种犬类旷场实验箱,包括:箱体、第一摄像头和计算机;所述第一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箱体上方,并与所述计算机的第一数据输入端连接;所述箱体的四周设有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两个相对的角上分别设有第二和第三摄像头;所述第二和第三摄像头与所述计算机的第二数据输入端连接;所述箱体上设有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连接所述计算机的第三数据输入端;所述箱体上还设有闪光灯和音响,所述闪光灯和音响分别连接计算机的第一和第二输出端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轮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一侧设有可供犬进出的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是无顶的正方形,边长3米,高1.5米;所述第一摄像头通过支架设置在所述箱体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内设有托盘;所述托盘完全覆盖所述箱体的底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上画有标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犬类旷场实验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盘是与所述箱体底面的面积和形状相同的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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